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去张利平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17日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免去:
张利平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兼)职务;
冀得政同志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阳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一)
(2024年10月16日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
卫敦胜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学兵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继红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春霞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育平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曹建军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马闹闹原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潘新强原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育平原任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行免除。
阳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二)
(2024年10月16日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牛琛的提请,
决定任命:
郝小峰为县水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田苗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林宏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阳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三)
(2024年10月16日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阳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瑞敏的提请,
任命:
刘晋阳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雪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霄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邵晨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欢社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晋中日报、阳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