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颁发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21年6月29日更新),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羽毛球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大学生锦标赛单项第9-16名,亚洲大学生锦标赛单项第5-16名;
(二)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单项第5-8名,世界中学生锦标赛团体第5-8 名的出场运动员;
(三)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单项第17-32名,团体第 9-16 名出场的注册运动员;
(四)全国青年锦标赛甲组单项第9-16名,团体第9-16名的出场运动员;乙组单项第5-8名,团体第4-8名的出场运动员;
(五)中国羽毛球俱乐部甲级联赛第5-8名的出场运动员,乙级联赛第 2-4名的出场运动员;
(六)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体校甲组单项第9-16名,团体第9-16名的出场运动员;体校乙组单项第5-8名,团体第5-8名的出场运动员;社会俱乐部组单项第7-8名,团体第7-8名的出场运动员;大学组单项第4-6名,团体第4-6名的出场运动员;高中组单项前2名,团体第1名的出场运动员;
(七)全国U系列羽毛球比赛16至17岁年龄组单项第7-8名,团体第 7-8 名的出场运动员;15岁年龄组单项第4-6名,团体第4-6名的出场运动员;14岁年龄组、13岁年龄组单项第3-6名,团体第2-4名的出场运动员;
(八)中国大学生锦标赛丁组(超级组)单项第3-4名,团体第3-4名的出场运动员;丙组(高水平组)单项第2-3名,团体第2-3 名的出场运动员;
(九)中国中学生锦标赛高中组单项前2名,团体第1名的出场运动员;
(十)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单项第 3-8名,团体第3-4名的出场运动员;
(十一)在中国羽毛球协会正式注册专业羽毛球队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单项第3-8名,团体第3-4名的出场运动员;其他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单项第1名,团体第1名的出场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意义不大,一级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