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之华(1901.2.11—1973.10.20)浙江萧山人,又名杨音、杨芝华,曾用名文尹,化名杜宁,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1年1月26日,杨之华与衙前镇沈剑龙举行文明结婚。1921年11月5日,生下女儿晓光,后来杨之华将女儿的名字改为瞿独伊。1923年考入上海大学社会系,结识后来的丈夫、该校社会系主任瞿秋白。1924年,她和沈剑龙解除婚约,同年11月7日,与瞿秋白结婚。
1916年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学习。五四运动时在星期评论社工作。1921年春入上海女子青年体育师范学校学习。1923年考入上海大学社会系学习,并从事女工工作。1924年起任沪西纱厂工人夜校教员、上海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委员、上海各界妇女联合会主任、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共上海区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等职。1927年5月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担任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领导工作,任中共中央妇女部部长。
1928年赴苏联莫斯科,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入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学习。1930年回国后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兼妇委秘书、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1934年1月任中共上海中央执行局组织部秘书。1935年出席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任国际红色救济会常务委员。1941年6月回国时在新疆被军阀盛世才逮捕。
抗日战争胜利后,经党营救出狱,继续担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1947年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妇委书记。1948年7月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委员。
1949年至1957年1月任全国总工会女工部副部长、党组委员(至1962年11月)。1952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常委。1953年5月起任全国总工会主席团委员。曾任全国总工会党组委员(至196年11月)。1957年1月起任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1957年9月起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国际部部长。1962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常委。1963年4月至1966年1月兼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驻轻工业部监察组组长。1965年1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3年10月20日在北京逝世。“文化大革命”后得到平反。
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增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962年9月增补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