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应该依法执法,不能徇私枉法

青文与过去 2025-01-01 10:00:36

今天还来聊聊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芳草街派出所在网上热榜一事。

消费者维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但四川成都38岁的彭女士的维权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故事!

彭女士2024年在成都“娇点医学美容医院”做了面部美容,共花了3万6元。

美容后,发现脸部肿得变了形,面部皮肤凹凸不平,脸部皱纹更多,下巴也变了色。

于是,彭女士去娇点医学美容医院沟通维权和退款事宜。

她当时坐在美容院大厅沙发上,要求见该美容院负责人。

美容院立即报警,并说她扰乱经营秩序。

当地“芳草街派出所”警察到美容院,不问青红赵白,就强制把彭女士铐上了手铐并押上警车带回派出所。

现场如下图:

(两民警按压彭女士)

(彭女士被带上手铐押上警车)

(辖区派出所)

随后,高新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彭女士扰乱单位秩序立案调查。

彭女士对警方的做法非常不满,认为自己在美容院进行合法维权,怎么扰乱单位秩序呢?

于是她申请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结果:芳草街派出所提交的证据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决定撤销芳草街派出所对彭女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问题来了,既然行政复议结果明确芳草街派出所的执法存在纰漏,那就应该向彭女士道歉,对当天出警民警进行问责才是。

个人觉得,有消费彭女士维权,警察来处警,先应该了解情况,做好劝导工作,而不能强制带上手铐并押上警车。因为她不是犯罪嫌疑人。

坚决支持这位彭女土,对出警警员知法犯法行为一查到底,建议将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的涉案民警清除出警察队伍,以免影响人民警察的公众形象,影响人民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公正性。

我就纳了闷了本来就是一起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纠纷,即使对方报警警察到现场也只可以现场协调。

这个出警的警察为什么要给美容院站队背书呢?

难道这个派出所的相关领导在这个美容院有股份?

值得监察部门和纪委好好的查一下!

坚决支持这位彭女士的维权行为,执法机关首先应该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不应该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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