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城管持刀爆粗口却要摊贩赔偿5000元,摊贩已经找到了证据

装可怜的白眼狼 2023-12-03 12:26:55

近日,一“城管持刀爆粗口却要摊贩赔偿5000元”的事件再次引发网友关注,此事件发生于11月20日,并且已经由派出所处理,涉事双方也已经达成协议,但是,此事件在过去20多天后再次出现反转。

11月20日的处理结果是:摊贩向城管赔偿5000元,而且,摊贩也已经向城管支付了5000元,从处理结果来看,摊贩是有错一方,而且摊贩也认同了派出所的处理结果。

11月3日,有消息传来,摊贩已经找到了视频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是被殴打者”,于是,摊贩选择了再次报警,要求“拿回5000元钱并追究刑事责任”。

来自澎湃信新闻的消息显示,当事人是广西北海胡先生,他说:11月20日,他在学校门口摆摊,被城管队员持刀辱骂殴打。

事发时,胡先生一手拿刀,一手骑电动车,城管队员过去抢了他的刀,对他持刀辱骂,并用刀砍他,把他拍了几下砍了几下,报警后,城管队员说被商贩打了。

事发当晚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城管要求胡先生赔偿5000元钱,胡先生当天找不到被打证据,于是只好赔偿了5000元钱,并且签了调解协议。

之所以答应赔偿这5000元钱,是因为当天找不到证据,摊贩胡先生觉得自己是冤枉的,第二天,他找到了附近商户,有商户为他提供了事发时现场视频,视频中显示,其中一人对胡先生进行拍打,另有一人打开了胸前记录仪。该视频可以证明是城管对自己持刀殴打,而不是自己打了城管。

目前,事件已经按照治安条例重新处理,办案民警已经组织双方重新做了笔录,事件的最终结果还在调查之中。

很多网民对此提出质疑,那就是为什么胡先生当时同意签署同意调解协议,而不是要求民警继续调查。

毕竟,只要他不同意调解,民警调查事件真相的能力还是有的,也是民警必须做到的。

而且,胡先生要想证明自己是受害者,可以要求城管拿出现场执法记录仪拍的视频,如果拿不出来,又怎么证明胡先生打了城管呢?因此,胡先生是完全可以拒绝调解的,更不用拿出5000元钱作为赔偿。

派出所调解胡先生赔偿对方5000元钱,可见城管肯定是也受了伤,要不然不会赔偿这么多。

胡先生拿出视频作为证据,很可能就是为了证明是谁先动手的问题。

胡先生的有利条件是,城管是执法人员,而他只是名商贩。

即使是互殴,执法人员做得也不对,而且是夺了刀,持刀殴打辱骂,是属于暴力执法,而且行为十分危险。

在学校门口做买卖,城管过来执法也是正常,为什么起了冲突?也许只有当事人心里明白。

总之,既然胡先生有了新的证据,那么,派出所就要重新展开调查,无论谁对谁错,都要有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城管和商贩不是敌人,一方在为了生活做小买卖,一方在为了城市文明建设执法。

暴力执法不对,不听从管理也是不对。

相信胡先生能够得到一个令他满意的结果吧!

对于执法人员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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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可怜的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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