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河南再出实招。9月10日,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个人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售卖转让旧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可享置换更新补贴。
据了解,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申请补贴须为同一人;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日期均须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分别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开票地均须为河南省内,新车销售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市区)。
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细则》明确,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含当日,下同),按照“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非营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购车价格6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10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购车价格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4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车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6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1.3万元。
拟申请汽车置换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4年9月20日9时至2025年1月5日22时前,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备注的县市区)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受理。
申请汽车置换补贴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2张照片;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第一联,须备注销售门店所属的县市区),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旧车转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3、4页)照片,以及其他证明资料图片(非必填项,如需提供可上传);申请人本人名下有效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卡面照片(接收补贴资金用,确保卡片可用);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此外,申请后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因提交信息不完整、材料不清晰或者无法辨识等被退回的,请根据修改提示及时完善相关信息材料,最迟于2025年1月5日22时前完成补交,系统以补交时间为准。逾期未按要求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不符合条件不予通过的补贴申请,通过平台告知理由。
来源:郑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