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泸州即将施行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中,禁止使用野生菌、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的规定,引发了广泛热议。
有人觉得这是政府在合理规避风险,也有人吐槽政府 “管得宽”。那么,地方政府的手是不是真的伸长了呢?
先看看泸州这一规定,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多、食品加工条件有限,风险防控能力相对不足,而像四季豆等食材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
政府出台规定,是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这是其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
但为何会有人觉得政府 “管得宽” 呢?这就不得不谈谈地方政府管理边界的问题了。在社会治理中,确实存在一些地方政府管理边界不清的案例。比如贵州毕节的 “公职人员酒席撒盐” 事件,当地为推进移风易俗,公职人员却在劝阻非婚丧嫁娶类酒席时采取了往食物中撒盐的不当方式。
这一行为显然超越了合理的管理边界,不仅造成了粮食浪费,还引发了民众的反感,损害了政府形象。
又如有的地方政府在没有充分调研和合理规划的情况下,对熏腊肉进行管理限制,以环保等为由,禁止居民在传统时节熏制腊肉,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居民的传统生活习惯和情感需求,让民众觉得政府干预过度。
这些案例都反映出,地方政府在管理时有时会出现没有准确把握好边界的情况。回到泸州的规定,其实与上述案例有着本质区别。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政府必须要管且要管好的领域。农村集体聚餐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影响面广,后果严重。
所以,政府对此进行规范和管理,是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合理作为,不能简单地认为是 “手伸长了”。
然而,政府在实施管理时,也应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仅仅一禁了之,还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村民了解为什么不能使用这些食材,以及如何正确处理食材以降低风险。
同时,对于一些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要明确自己的管理边界,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民意和传统,这样才能让管理更有温度,让政策更得民心。
泸州关于农村集体聚餐的规定,只要执行到位、配套措施跟上,就是一次合理的管理实践,而不应被片面地指责为政府 “手伸得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