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公告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厅2023年度预算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厅本部,并对原省建设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原省信息中心)、原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以下简称原省标定站)等2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厅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至2023年底,厅本级7个项目执行率低,未实现预期目标,涉及未支出金额469.92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未来城市科研项目等7个项目资金已全部按规定支付完毕。
二、关于“至2024年3月,未按时完成原所属涉改单位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的法人注销工作和资金清理等工作,分别涉及金额1.34亿元、236.57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已注销,并按规定将剩余资金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36亿元。
三、关于“2023年,部分租赁用车缺乏使用清单”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完善厅机关公务用车申请使用表单,全面规范租赁用车申请、审核流程。
四、关于“至2024年3月,所属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未及时上缴租金收入,涉及金额10.86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原省信息中心已按规定上缴物业租金收入,涉及金额10.86万元。
五、关于“至2024年3月,厅本级对地市使用省经管资金监管不够到位,16个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佳,涉及金额9.26亿元,其中2023年8313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未完成整改。已督促推动各相关城市积极开展整改,要求相关城市和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快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并投入运营。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部分项目因装修或升级等原因,未完成联合竣工验收或未取得实测报告录入房源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相关城市和项目建设单位细化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分配等工作。
六、关于“至2023年底,对经管的3项资金地市使用监管不够到位,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慢,涉及未支出金额9.6亿元,其中2023年4.78亿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性整改类问题,目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已会同财政部门强化指导监督,每月做好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组织力量下沉一线,与基层主管部门现地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综合效能。
七、关于“2021至2023年,厅本级违规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原所属单位实施,涉及金额1172.7万元,其中2023年269.7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审计期间,已将执业资格注册专用章收回厅机关。明确职责分工,由厅机关负责相关注册审批核准工作。
八、关于“2023年,违规将报告编制、汇总统计等本职工作委托外部单位实施,涉及金额75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已逐项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将机关履职事项全部收回。
九、关于“2022至2023年,违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变相用工,涉及金额90万元,其中2023年45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变更厅机关会计、出纳人员,财政厅财务系统、支付系统会计、出纳人员均由机关在编人员负责,同时不再续签原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十、关于“2023年,未严格审核招标结果,导致无专业资质行业协会承接业务,涉及金额230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已加强对我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管,对招标文件条款设置按规定实行多部门联审,避免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承接业务。
十一、关于“厅本级2022、2023年城市体检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被承接单位以劳务等方式违规转包给其他单位,涉及转包金额83.9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已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规要求,细化委托项目合同条款中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和管理流程,安排业务处室在编人员全过程参与,加大对项目承接单位的监管力度。
十二、关于“2023年,12个信息化系统云资源利用率不达标”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的12个系统2024年以来云资源利用率已达到相关标准。
十三、关于“1个信息系统自2021年建成后使用率低,涉及金额47.63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采购、实施、验收、成果等进行规范,强化信息化项目的监督管理。
十四、关于“对所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资产清理不到位,涉及金额925.98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已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分类厘清资产属性,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根据无形资产财务管理规定,对已费用化的软件及专利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十五、关于“至2024年3月,未办理原所属涉改单位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的综合楼不动产使用权证,未将该综合楼纳入资产管理,涉及房产面积2077.31平方米”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已将原省散装水泥办综合楼按规定纳入资产管理,并申请将该资产移交省级资产管理部门。
十六、关于“至2024年3月,对以前年度审计指出‘未将建设大厦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且未做实物登记管理’问题未完成整改,涉及面积5829.11平方米”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性整改类问题,目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已对建设大厦产权问题开展司法救济,目前已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待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成熟后,再行纳入资产管理。
十七、关于“2018年1月至审计时,有2套房产被违规占用,涉及面积314.09平方米”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套被违规占用的房产已收回。其中,1套住宅纳入厅机关周转房盘活利用,1处地下室已按规定正式移交省级资产管理部门。
十八、关于“厅本级及所属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5处房产闲置长达5年以上,涉及面积360.71平方米”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厅机关的4套周转房已进行装修并盘活利用,同时修订厅机关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周转房使用管理。下属单位已完成1套周转房受损部件的修复及更换,有效提升周转房的使用寿命,提高利用率。
十九、关于“至2024年3月,所属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对以前年度审计指出‘仍未完成涉改企业改革和办公楼资产处置问题’未完成整改,涉及面积1431.28平方米”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性整改类问题,目前完成阶段性整改。结合涉改单位规范化建设,加紧推进清产核资,厘清各类资产属性,分类制定处置办法,推动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二十、关于“厅本级及所属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未及时处置44套停用服务器,涉及资产原值428.03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已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厅本级及下属单位停用服务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依法合规进行处置。
二十一、关于“所属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未及时处置涉改单位省注册中心汽车3台,涉及原值83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涉及的3台公务车辆已完成报废和拍卖工作,所得款项已通过广东省非税收缴一体化系统上缴国库。
二十二、关于“至2024年3月,所属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未完成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标定站(改制后并入)仍未清理往来账款’问题的整改,涉及金额529.71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性整改类问题,目前完成阶段性整改。结合下属涉改单位清产核资,已全面厘清债权债务关系,督促下属单位制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款项。
(信息来源:广东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