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网传视频显示有居民在河岸边捞取河中漂流物品,这位网友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快点啊!快捞了啊!我捞了一个大空调。
媒体评论:“趁灾捞财”无异于“趁火打劫”,“不仅为道德所不耻,也越了法律边界”。洪水中的河道里漂浮的财产可以随便捞吗?谁捞到归谁?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洪水冲走物品对于物品所有者来说,可谓损失惨重,肯定心急如焚,捡到物品者却倍感高兴和得意。我国法律也规定,拾得漂流物,应当反还给物品权利人或者移交至有关部门。如果无心归还财物则无疑是“趁雨打劫”。
北方多地遭遇暴雨,引发洪滞涝灾害许多家庭里的财物被洪水冲走,面对如此灾害人们理应守望相助,而不是趁灾捞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