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2家银行被罚

新黄河 2024-12-04 18:01:29

新黄河客户端获悉,12月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发放项目贷款未与同比例项目资本金配套使用,被罚款60万元。

时任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业务部经理胡军军,对该银行关联方认定不全面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孙家庄支行行长的刘春田,对该银行发放项目贷款未与同比例项目资本金配套使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12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发放项目贷款未与同比例项目资本金配套使用,被罚款70万元。

时任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行长的韩向军,对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阳泉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的武国忠,对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阳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主任的郭海贵,对银行发放项目贷款未与同比例项目资本金配套使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新黄河客户端综合:王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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