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现场》栏目团队:记录新时代司法进程,探索社会化普法新路径丨2024记者看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24-12-30 22:08:21

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4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现场》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一档“网络直播+电视纪实专题”大小屏联动的融媒体节目,节目聚焦各类社会热点案件以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以深度报道还原事件真相,以法治视角解读社会问题。

代表作品

一、深度访谈《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对话大法官》,共绘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这是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024两会召开期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出三集系列节目《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对话大法官》。节目邀请了北京、内蒙古、四川三地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全国人大代表走进演播室,讲述人民法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治理工作中,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故事。该节目以真实的案例故事+高院院长访谈的形态,展现出人民法院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履职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创新探索。

在北京,12368“一号响应”治理平台,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渠道。

住在平谷区的刘大爷家漏水,把楼下两层给泡了,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剑拔弩张,居委会初步调解不成,便拨打了12368“一号响应”治理平台。基层法官随即跟进走访、深入调查,最后发现是物业供水管漏水。经过多方协调,物业赔付相关损失,邻里关系和好如初。

在内蒙古自治区,以案代培、指导调解形成了北疆“枫桥经验”。

作为地方历史遗留问题,小产权房办理产权登记迫在眉睫,但卖方与买方就交易费用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考虑到两家纠纷已经持续快两年,调解员深感力不从心,于是法官带着特邀、社区两级调解员,讲法律、通人情,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协议。

在四川,“类案巡回法庭+联合调解”的创新模式正在发挥作用。

作为近年涌现而出的新业态,网约车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关注度很高。从责任划分、保险理赔、营运资格等热门话题切入,《〈现场〉对话大法官》展示了先由调解员初解,再由法院复调,并由交通管理、住房建设、保险协会等多部门答疑解惑的新路径。

节目播出后,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在大屏端,整体观众规模达1213.61万;在网络端,节目相关话题#代表委员看法院#,新浪微博阅读量超2亿。

代表作品

二、全媒体直播庭审节目《现在开庭|稻米包装“撞脸”,合法维权还是恶意诉讼?》,大法官开庭断案,打造电视+网络同步直播双收视高峰。

2024年5月29日上午9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推出了一场庭审直播。该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担任审判长,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

本期节目精心选取了一起由稻米包装引发的专利纠纷案,2019年8月,魏某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米袋包装的外观设计专利。2021年,魏某某发现当地“徐氏米业”的稻米包装与自家的高度相似,于是于同年9月将徐氏米业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撤诉。2022年7月,魏某某又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徐氏米业停止侵权。由于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宣告魏某某专利无效,据此,松原中院裁定驳回了魏某某的起诉。对此,徐氏米业认为,其稻米包装设计早在2013年即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魏某某的两次诉讼,显然是“恶人先告状”,侵害了徐氏米业的权益,构成恶意诉讼,于是将魏某某诉至松原中院。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魏某某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判其赔付徐氏米业10万元,魏某某不服,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吉林高院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魏某某赔偿徐氏米业损失6万元;驳回徐氏米业其他诉讼请求。

直播除在社会与法频道播出外,同时还在央视频、中国法院网以及新华社等50余家媒体平台同步播出。节目开播后收视逐渐攀高,大屏收视率环比日常提升近一倍,全网观看人数达到1100多万。

作为一档在电视大屏和新媒体平台同时直播的法治节目,此次《现场》栏目推出的直播不仅为观众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为新媒体时代社会化普法路径提供了样本性的经验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电视直播是1998年后,中央电视台第二次对审判活动进行实时现场直播,由于电视媒体的影响力和电视直播在真实感、现场感方面的显著优势,由电视媒体通过实时、直观的方式将庭审过程进行直播,更能让广大观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电视庭审直播也成为社会化普法的重要形式。同时,《现场》栏目还增加移动化、智能化媒介技术,采用大小屏相结合的直播方式通过适配服务、在线社交及全景体验等方式,为公众创造了身临其境的信息接收场景,从效果来看,网络直播由于有着强大的用户量、多元的用户圈层和广泛快速的人际传播能力,无疑是新时代社会化普法、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路径。

此次《现场》栏目推出的全媒体直播聚焦典型案例、呈现庭审过程、普及法律知识,是主流媒体积极利用全媒体平台进行社会化普法的一次成功创新实践。一方面,大、小屏联动直播的方式适应了不同观看场景的需求,扩大了庭审直播受众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在技术的助力下,评论和弹幕成为传受双方交互思想的媒介,亦将观看庭审现场转化为多方参与的共同体验。这样的全媒体直播不仅推动了普法内容的快速传播和全方位覆盖,也让更多公众身临其境地感受了庭审现场的氛围,深悟了法治精神。如此生动、具象的社会化普法,不仅使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也标志着庭审直播在全媒体时代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全媒体直播庭审既是社会化普法的一种新路径,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由于庭审直播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其不仅可以督促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公正司法,也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代表作品

三、融媒体节目《男子疑似开“斗气车”,致多车连环相撞——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用法治守护公共安全。

2024年4月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庭审直播,关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多车连环相撞案件。本次直播在央视频、人民法院报、微博、抖音等20余家平台进行转发,相关话题登上多平台热搜。

此案被告人董某于2023年6月2日深夜在北京市朝阳区四元西桥附近开“斗气车”,致多车相撞、多人受伤,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提起公诉。

直播结束后,《现场》栏目还推出36分钟电视专题深度节目,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实现大小屏融合联动,“网络+电视”资源多终端触达,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反响。

代表作品

四、庭审直播节目《“芒果TV”诉“拦精灵”案》,关注社会热点案件,回应公众司法关切。

2024年4月17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在央视频推出庭审直播节目《“芒果TV”诉“拦精灵”案》。

案件原告“芒果TV”称被告拦截开屏广告,损害公司收益,降低公司竞争力,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案件一审判定“芒果TV”胜诉,“拦精灵”不服并提起上诉。直播当日,该案件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二审。经审理,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次直播时长120分钟,在微博、抖音等30余家新媒体平台获大量转发,累计观看人次超520万。“‘芒果TV’诉‘拦精灵’案二审开庭”等相关话题登上多平台热搜榜。

代表作品

五、世界知识产权日特别节目《“清华”标识疑似被侵权索赔案》,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创新。

2024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庭审直播节目《“清华”标识疑似被侵权索赔案》。

案件原告清华大学称被告北京清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清华”“清华大学”字样,并以“清华幼教中心”的名义与第三方开展合作,混淆公众视听,影响清华大学声誉,涉嫌侵犯清华大学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5万余元。直播当日,该案件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案件未进行当庭宣判。

本次直播时长120分钟,在微博、抖音等30余家新媒体平台获大量转发,累计观看人次超502万。“‘清华’标识疑似被侵权索赔案一审开庭”等相关话题登上多平台热搜榜。

代表作品

六、庭审网络直播节目《现在开庭:假冒美容面霜案》,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公众安全。

2024年5月11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吉林总站深度合作,利用卫星转播车+5G轻量化直播技术,在全网推出庭审独家直播节目《现在开庭:假冒美容面霜案》。

案件7名被告人制造并销售假冒的“修正牌面霜”共计9万件,销售金额共计50万余元,涉嫌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通化修正实业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7名被告人按照非法所得5倍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69万余元。直播当日,该案件于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案件未进行当庭宣判。

买到假冒的化妆品,于消费者而言,不仅会消耗钱财,严重的可能还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于企业而言,也会影响品牌形象,损害企业利益,因此化妆品市场向来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此次庭审直播生动普及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代表作品

七、世界环境日特别节目《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案》,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生态环境。

2024年6月5日上午9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推出世界环境日特别节目《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案》。

案件四名被告人为“打野味”尝鲜,利用自制的气枪,射杀两只“鸟类大熊猫”东方白鹳,该物种目前已处于全球濒危状态。经审理,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当庭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4年不等。网友纷纷点赞此次直播生动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在世界环境日当天播出,具有强烈的警示教育意义。

本次直播时长160分钟,在央视网、微博、抖音等30余家新媒体平台获大量转发,累计观看人次超680万。

代表作品

八、年度大案要案:个案推动司法进程,镜头记录新时代司法烙印。

2024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持续聚焦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关注重大案件、典型案件、热点案件的进展。

10月30日,《现场》栏目推出40分钟纪实节目《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二审宣判》,该节目先后在央视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电视端播出。

节目通过对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卖郭刚堂之子的庭审现场,讲述该案的始末,向公众传递法律对拐卖儿童犯罪“零容忍”的态度。该案的报道对于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余华英案”于2024年12月19日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1992年,余华英和同居男友龚显良将亲生骨肉贩卖,此后,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被捕。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案件发回重审,余华英案拐走的儿童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2024年10月25日,贵阳中院再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起上诉,12月19日,贵州高院对余华英案开庭审理,并于当日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余华英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现场》栏目在12月21日推出40分钟纪实节目《死刑!余华英二审宣判》,该节目先在央视频进行全网首播,并于当天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电视端播出,取得了良好的收视效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封面设计:张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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