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女子路边摸狗被咬脸后续,狗主表示该赔的会赔。大师:凡事有因才有果,狗主人种下的因,自己承受苦果,这下事大了!
国庆假期最后一天,江苏一名女子带着孩子在路边摸狗时,突然遭到了狗狗的疯狂袭击,脸部遭到撕咬,半边脸几乎毁容,伤势相当严重,当场倒地痛苦哀嚎。这起事件的发生很快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狗主人回应称,狗平常不会咬人,但该赔偿的肯定会赔偿。
分析:上班第二天,学生觉得这事不简单,于是带着金毛上山,询问大师。
学生问:女子路边摸狗被咬脸,这事有些争议,大师,您觉得怎么赔较为合理?
大师缓缓说道,那视频我拿放大镜看了,如果我是裁判,狗主承担六七成责任,被咬女子承担三四成责任。
学生问:为何?
大师反问:你带的金毛,人皆可摸,因为皆知温顺可爱。可视频中那只,绝非一般狗,那是真的狗,它是连宠物店都闻风丧胆的松狮,性格高冷,脾气不稳定,有时还会对自己的主人发动攻击。这么一只烈性犬放在大街上,还不栓绳,你觉得,狗主人一点责任都没有么?学生:大师,我明白了,烈性犬在街上必须栓狗绳。
大师又问:错啦,普通狗也得栓。那你觉得,那母女有何问题?
学生不解。
大师继续说道,那对母女问题有二,皆源于无知。其一是,竟敢去摸不认识的松狮,这不是自找挨咬吗。其二是,那把伞把女子给害惨了,雨伞张开面积过大,这在松狮眼中就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当打着伞走过去的认识,松狮就有了警觉,头是小孩摸的,咬的却是打伞的。
学生恍然大悟,但对于怎么赔偿还是有疑惑。
大师说,狗主人属于明知,且违反了必须栓狗绳之规定,需承担主要责任,被咬女子属于无知,可承担次要责任,当然,如果我是裁判的话。
因果:大师说完,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凡事有因才有果,自己种的因,自己承受苦果,这下可要赔惨咯,于是缓缓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