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鑫募捐一事我有不同观点,希望大家客观理性看待问题。不要跟风,更不要人身攻击,你骂我一句我回你一句等于你自己骂自己,而且显得你没有修养和素质,有客观正当理由评论区留言讨论才显示你的内涵。
首先对于刘鑫来说朋友为你遇害你应当感到愧疚,负荆请罪,积极补偿被害人家属给予安慰,这个毋庸置疑。从道义和法律上讲你当时都有救助保护义务,但大家要客观分析,她不是直接侵害人,她不是社会恶魔,也不是主观故意伤害朋友,对社会没有危害性,所以也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我们不应当排挤她来同情被害人。
因为这个救助保护义务也是在能力范围内的,当面对穷凶极恶的杀人狂魔如果她一起反抗那么两个人都必死无疑,对于一个年轻涉世未深的女孩来说本能地躲进房间反锁门是顺其自然的行为,不能事后诸葛亮苛求蚊子像黄牛一样和歹徒搏斗。至于后面的发表言论我没有关注,只知道大概,首先我也批评她不该这样,不过换位思考也能理解,一个小女孩的思维是非常极限的,其次,毕竟被害人家属已经跟她反目成仇了,她本能地为自己争取适当的利益也是人之常情。
关于募捐一事并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只是被公众扩大化扭曲概念而已,面对70万的巨额赔偿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一辈子都不可能积余这么多钱,让一个弱女子一下子肯定拿不出来,她募捐的目的也是尽快赔偿给受害人家属弥补过失让被害人家属得到安慰,早日摆脱伤心的往事,更有利于被害人家属,否则她什么时候能了结这个事情。我认为她没什么过错,大家应该持包容的态度对待她而不是一窝蜂地去伤害她,人死不能复生。
卖房?不是她名下的房,她当然不卖,反正赔钱也免不了坐牢[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