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否认威胁“炫富式”举报人家属,律师:暂不能上升到法律

尹相强说历史 2023-08-25 13:06:57

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职工王某斌被妻子举报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举报人董女士称自己的弟弟遭到电话威胁,她已报警。

南方电网宣传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经核查是王某斌打给其妻弟的一通电话,不代表单位立场,目前举报事宜仍在调查中。

此前,董女士主动在小区微信群内“炫富”。网传截图显示,董女士称,其老公王某斌是男方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的一名普通员工,“贵族三本进来的,还是正式编,年收入50万+,我家里在广州有两套房,日子过得可滋润了,我们家是上流社会人士,可以天天吃香喝辣的……”

董女士还称:“看不惯可以转发,我就是炫富。”

据红星新闻报道,董女士炫富的背后其实是一场举报。其在早前的举报信中提到,丈夫通过亲戚等中间人行贿进入广州供电局任职,中间人和时任领导分别收取5万元、25万。

举报信还称,丈夫单方面提出离婚,让患有抑郁症的自己独自抚养两个孩子。

董女士在微信群里的发言引发广泛关注后,8月22日下午,广州供电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此事,网传信息有不实的地方,广州供电局已报警。

8月22日晚,广州供电局发布声明称:“8月22日,网上发现有关我单位员工王某夫妻婚姻纠纷的相关信息,其内容涉及我单位。我单位已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如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感谢广大网友关心和监督。”

董女士称,自己在国企上班的弟弟接到供电局工作人员电话,被要求删除发言。

录音显示:“你姐在微博上发了一条关于我单位的信息,我们领导震怒,让我——相当于是我在代表单位正式通知你,让你姐姐十分钟之内把这条微博赶紧删掉,如果不删的话,单位就正式采取强制措施。单位也是出于保护自己的角度考虑,可能会对你姐采取一些保护措施。那你要考虑清楚,因为这个可能会涉及到小孩未来政审、考公务员,甚至会涉及到你们整个家庭,包括你的工作,都会受影响的,因为都是体制内。你一定要慎重考虑。”

董女士说,录音是其老公在威胁她弟弟。董女士表示已报案,并发布了报警回执。

对此,南方电网宣传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被威胁一事属于他们夫妻间纠纷,电话是被举报的王某斌打给董女士弟弟的。“目前董女士和王某斌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他们私人的电话,不代表单位的立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吴少丹律师向“法度law”分析称,首先,公民有举报控告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举报控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供电局要求其删除发布不实内容系正当要求,则不涉及对公民权益的侵犯。

其次,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是办案机关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任何其他单位、个人未经法定程序,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均可能构成非法拘禁。

最后,政审程序一般系公务员录用时,各单位对其拟录用人员的审查,该审查涉及拟录用人员及近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不适于在本单位任职的情况存在。

吴少丹律师表示,以上种种均关系到举报人本人及子女的切身利益,会对举报人心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该恐吓电话是否系供电局工作人员拨打目前存疑。举报人向媒体出示的报警回执仅证明举报人已向公安机关反映此事,是否需要立案尚待公安机关审查后决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管理高级合伙人朱长江律师告诉“法度law”,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朱长江律师说,虽然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对其所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进行举报,但在举报时,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证据,否则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案件中,王某斌的妻子所披露信息需经相关部门查证,若经核查属实,其披露信息行为属正常举报行为。若存在因个人私愤恶意捏造事实或证据行为的,王某斌妻子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朱长江律师提到,目前董女士和王某斌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斌给董女士弟弟打电话交涉此事,属于亲属之间因为家庭矛盾而产生的沟通,如果有证据证实存在威胁言语,但也是因为存在家庭矛盾之下的不当沟通方法,也许语言存在一些过激,但结合表达内容,及引起的结果,目前为止不能判断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另外他们私人间的电话沟通,也不好联系到单位或者据此评判单位对此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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