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草案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赞成,但是我国代表却在50多个国家的注视下,毅然决然地投下了反对票。可这却引来一些欧洲政客和媒体的攻击,他们表示:中国应该尽快废除死刑制度。这些西方政客为什么要为这些死刑犯发声呢?是大发善心,还是另有所图呢?
一、欧洲的废死运动欧洲政客之所以敢攻击中国的死刑制度,是因为目前欧洲基本已经全部废除了死刑制度,因此,他们认为他们已经走在了文明的前端。但其实,欧洲的废死历史并不是很长,只是废除死刑的理念,在欧洲已经流传了上百年。在贝卡里亚看来,死刑本身是一种恶,国家并不应当享有这种权利,这是国家对公民的战争。死刑不仅会挫伤人类文明的精神,如果滥用,还会演变成一种杀人的工具。他的观点引起了许多知识分子和改革者的兴趣,在18世纪后期,欧美一些学者就开始提出减少死刑。19世纪60年代,死刑废除运动正式开始。但是,欧洲的死刑废除运动在开始时,也引发了规模不小的抗议活动,许多废除了死刑的国家甚至迫于压力又重新恢复死刑。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欧洲的许多专制政权,开始大量执行死刑甚至是屠杀,有的甚至连司法程序都省略了。这种“政府杀人”的极端残忍行为,让许多国家改变了想法。1949年,英国开始第一个认真考虑废除死刑,后西欧国家相继废死,一直到1981年,法国废除死刑,至此所有西欧国家全部废死。但是,当时的欧洲各国虽然相继废死,死刑政策也始终是欧洲各国的内政,根本不会存在统一标准和国际压力。没想到,在西欧国家形成了在死刑问题上完全一致的政策后,废死却突然成为了政治问题、人权问题,他们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关于死刑的讨论。
西欧的政客们认为,从人的角度出发,欧洲人、欧洲组织和欧洲政府,完全有理由呼吁保留死刑的各国政府废除死刑。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欧盟要求加入国必须废除死刑才能取得加入欧盟的资格。因为这个规定,苏联解体之后,东欧国家为了加入欧盟也纷纷废除了死刑。2021年10月9日,法国废除死刑40周年的纪念日上,总统马克龙更是宣布,在今后的日子里,法国要将废除死刑这一“壮举”,推动到全世界。可是,废除死刑的后果是怎样的呢?
二、欧洲废死引发民怨欧洲政客为了树立自己“民主政府、保护人权”的形象,大力推动了废除死刑的政策,但是废除死刑真的符合民众的意愿吗?根据联合国秘书长报告,截止到2013年底,一共有159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其中51个是事实上废除死刑的,50个是因为至少10年没有执行过死刑的,此外还有一些小国家是废除了对普通犯罪的死刑。保留死刑的只有39个国家和地区,不到联合国会员国总数的20%。那么对于这些废除死刑的国家,是如何处理恶劣的罪犯呢?答案是,对罪犯进行改造。在欧洲,即使一个人罪大恶极,他也就是会被关到监狱里,而且是十分舒适的监狱。
欧洲的许多监狱乍一看都像个旅馆,囚犯的生活舒适,有的监狱的囚犯还可以穿自己的衣服,自己准备食物,甚至可以去探亲。以挪威的哈尔登监狱为例,这里所有的牢房都是总统套房的标准,建筑更是由上百名知名设计师共同参与。教堂、健身房、活动室、图书馆等等生活所需应有尽有,他们甚至还在监狱周围保留了450多亩森林,只为了让罪犯们减少身在牢狱的感觉。罪犯平时的活动也很丰富,从早上8点开始,狱警们就会准备各种活动,音乐、厨艺课、木工活等等,帮助犯人们培养兴趣爱好。如果犯人愿意,甚至可以学习一项工作技能,好为将来出狱找工作做准备。这个监狱的狱长认为,他们要重视人权与尊严,惩罚犯人不是目的,要着重培养其恢复良知和感恩社会的心态。
虽然这个想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降低了罪犯的重犯率,但是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国家。许多国家没有了死刑的威慑作用,一些恶性犯罪越来越严重了。欧盟的凶杀率在前些年为每10万人1.71起,这也让欧洲成为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但是在大批的非洲以及中东的难民涌入欧洲之后,欧洲国家的犯罪率就开始迅速上升。尤其是瑞典、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犯罪率已经居于欧盟之首。其中瑞典的情况最糟糕,仅一年时间,就出现了124人因为谋杀和过失杀人丧生。瑞典的强奸率也很高,平均每10万人中就有63.5起强奸案。在德国,也出现了大量故意谋杀妇女的案件,而且这些案件还都是由伴侣或者前伴侣所为。
面对如此糟糕的情况,欧洲公民已经开始大力呼吁恢复死刑了。在意大利和法国,恢复死刑的支持率已经达到50%,第一个废死的英国,恢复死刑的支持率,也达到了70%。可是,一直号称遵循民意的欧洲政府在这件事情上,却一直罔顾民意。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那些欧洲的政客精英们,要占领道德上的制高点,宣扬他们的民主法制。只有全世界都废除死刑了,他们才能证明自己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站在所谓“道德制高点”去干涉别国内政,指责别的国家,尤其是我国。三、狭隘人权,自私可恶死刑问题,是属于各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立法和司法问题,各国也都是在本国司法体系、历史文化背景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客观条件下,做出符合本国国情的选择。我国代表之所以会投票反对废除死刑,是因为以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说,根本不适合废除死刑。
我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从古至今都在沿袭着死刑的使用。死刑对于严厉打击犯罪,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精神物质文明,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我国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也依然有一定的上升空间,死刑作为一种公力救济依然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作为民众来说,刑罚报应论、杀人偿命的思想,数千年来在脑海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民众对于极端犯罪都是极其痛恨的,也必然要求判处罪犯死刑。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是很不适合废除死刑的。死刑不仅可以严惩罪犯,也可以有效地威慑有犯罪想法的人,保护受害者和国家法律的尊严。
但是,我国也没有枉顾人权,坚持少杀一直是我国死刑政策的坚守,毛主席就曾经说过:贯彻少杀原则,不可滥杀。因此,在对待死刑犯的处理上,我国也是慎之又慎。比如,针对未成年人废除了死刑条款,这也与世界各国中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条款相吻合;在刑事诉讼法中,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方可审判死刑类案件;最高司法机关在对死刑复核时,都会严格把控,做到少杀慎杀。所以说,我国在死刑问题上,已经做出了最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根本不是西方政客口中的“侵犯人权”。更何况,这本就是我国主权内的事务,完全不需要那些精英政客们来横加干涉,马克龙以及西方政客的呼吁和表态,显然有些“伸手过长”,而且是恶意诋毁。
他们这样做,根本就是为了实现自己国家的利益,是十分狭隘的人权观,这种指责无力且荒唐。为了实现他们的虚伪道德观,欧洲政客们,甚至也要求美国人停止死刑处决。美国的犯罪率和欧洲相比是较高的,平均每10万人5.9起,因此美国也没有停止死刑。但是,美国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是注射死刑,使犯罪分子无痛死亡。欧盟为了推行他们的废死,就开始禁止向美国出口注射致命药物所需的原料硫化钠。美国人只能用替代药物来注射,这也导致了那些囚犯的死亡方式十分痛苦,这难道不是加大了对人权的侵犯吗?美国都被影响,更别说那些小国。废除死刑只会让国家的治理成本更高,社会更加混乱。
废死从来都不代表捍卫人权,把所谓的同情心滥用在残忍的施暴者身上,根本就是反人类的行为,是文明的倒退。西方政客们因为自己的虚伪自私,在全球掀起废死的恶浪,将司法问题人权化,这是对欧洲民意的无视,是对他国内政的干涉,是对社会文明的摧毁,他们才是真正令人憎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