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观(ID:xinnengyuanqianzhan)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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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家中坐,祸从地下车库来。
最近多地发生新能源车在地下车库起火事件,而且还是“火烧连营”,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不幸中的万幸是,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比如2025年2月17日,温州永嘉某小区地下车库中,一辆电车在凌晨自燃,火势蔓延导致8辆汽车不同程度损毁,其中3辆几乎报废。
图/温州地库电车起火后现场
来源/互联网 新能源观截图
2月19日,有博主分享了一辆上海牌照的Smart 精灵在地库起火,尽管有人试图用消防水管灭火,但火势并未及时控制,旁边的路虎惨遭烘烤。
图/沪牌Smart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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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处火情的知情网友透露,起火车辆分别为极氪001和Smart精灵#1,而它们的电池均为威睿电动,电芯全部来自欣旺达。不过,该信息并未得到车企和电池厂家确认,后续以官方消息为准。
事实上,确认起火的原因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车辆在质保期内,由于线路或者电池自燃引发起火,而车主也无过失,那么,车企或者电池厂家就要因为自身的技术或者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车主则要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车主赔偿就会衍生出一堆的问题,比如,火情造成的损失有多大?车主有没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额能否覆盖财产损失?不够的部分如何赔付?车主无偿付能力怎么办?还有物业是否要在其中承担一部分责任?当然,极端的情况是如果找不出责任方,损失谁来承担,权责如何划分?
所以,这些事故不仅暴露了新能源车的安全隐忧,更揭示了赔偿责任划分的复杂性与法律空白。
1.案例回溯:自燃事故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还记得2024年11月河南郑州某小区地下车库那辆被引燃的大众ID.3吗?
虽然经过郑州消防大队、厂家技术人员以及电池厂家三方的联合调查与现场拆包检验,最终确认了孙女士的大众ID.3并非起火事件的责任方,真正的“肇事者”是旁边的一辆新能源车。但对方的保险公司拒赔,车企也没有表态,相互推责。
无奈之下,孙女士将该事件公布在其社交平台上,并迅速上了热搜。2025年1月14日,她更新了微博,“赔付到位,车款已经支付完了”。
图/孙女士微博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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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韩国仁川广域市西区青罗洞某公寓地下停车场,一辆梅赛德斯-奔驰EQE350突发大火,最终造成40多辆车被烧毁,100多辆车被熏黑,小区水电断供5天,超百名居民被疏散,引发全球关注。
而承诺会彻底调查起火原因的韩国奔驰,至今也并未有信息公布。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奔驰公司向社会福利机构交约4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371万元),用于事故造成的损失修复及居民生活的正常化。但居民并不买账,因为平均每户才能拿到1.6万元的赔偿金额,远远不能覆盖其损失。
图/韩国仁川停车场监控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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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回到温州这起新能源车的起火案例中,地下车库的封闭环境加速了火势蔓延,而电池热失控释放的毒烟和爆炸风险,进一步扩大了损失范围。多位业主表示,都闻到了熏得头疼的臭味。
虽然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人表示,火情是由一辆非充电状态的新能源车自燃引发,但具体原因仍有待专业机构检测分析。
不难看出,这些事故的共同点在于,自燃车辆仅是“导火索”,真正争议在于损失的“连带责任”如何界定。无数案例告诉我们,责任划分绝非“非黑即白”,而是多方过错的叠加结果。
2.责任迷宫:谁的过错点燃了火焰?
车主是否担责,核心在于其是否存在过错。若自燃因私自改装电路、充电不当或疏于保养引发,车主需承担主要责任。
今年1月发生在济南高新区某小区地下车库的一起新能源车起火事件。当地消防救援大队认定,起火点为一辆小鹏牌小型轿车,起火原因是该轿车“前机舱右前部区域导线发生一次短路故障,引发火灾”。
图/济南地库起火后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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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后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的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气未见异常,并将矛头指向车主,因为“该车辆在2024年3月到店维修时有加装改装现象”。若调查确认短路系车主改装导致,其将面临高额赔偿。
当然,这样的责任也可能延伸到改装链上的维修方和第三人。若调查显示改装店未按规范操作导致线路隐患,维修方需承担主要责任。此外,电池非法改装案例中,湖南郴州两人因私自更换锂电池引发火灾并致人死亡,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凸显了改装行为的法律风险。
我们自然也不能听信车企的一面之词,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自燃由电池设计缺陷、制造瑕疵或电气系统故障导致,车企和电池供应商需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某品牌电动车因电池热管理系统缺陷引发多起自燃后,最终召回并赔偿损失。但难点在于,受害者需通过权威鉴定确认缺陷,而车企常以“外部因素(如碰撞、改装)”抗辩。
所以,我们看到的某车转弯底盘碰到石块而引发起火,某车底盘被翘起的地砖刺穿而引发冒烟事件等,还有就是上述小鹏车主如果真因为改装而造成“火烧连营”,那么,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找保险公司理赔,第二年则要承担较高的车险。
新能源车险通常包含自燃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实际覆盖范围有限。若车主投保足额三者险,邻车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赔付;若未投保或保额不足,车主需自行承担差额。更棘手的是,若损失远超保额(如韩国上亿元案件),保险公司赔付仅是杯水车薪,受害者仍需向责任方追偿。
而物业作为车库管理者,负有消防设施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等义务。温州事件中,消防喷淋系统失效、防火卷帘未闭合,若调查证实物业未尽安全管理职责,其需按过错比例赔偿。类似情形在南京某小区亦有体现:因未制止私拉电线充电引发火灾,法院判决物业承担30%责任。然而,老旧小区设施落后、合同条款模糊常成为物业的免责借口,导致责任界定困难。
此外,物业责任依赖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条款未明确消防管理细则,受害者难以举证其过失。更矛盾的是,许多小区为规避风险,直接禁止电动车入库,反而激化车主与物业矛盾。
图/某小区地下车库禁止电车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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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现行法律对连带责任的规定或许还存在漏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明确多方过错按比例担责,但未解决“第三方受害者如何直接追责车企”的问题。受害者往往陷入两难:起诉车主可能因对方无力赔偿而落空;起诉车企则需自行承担高额鉴定成本。
3.破局之道:从技术到制度的系统性革新
可以看出,被伤及无辜的车主既是受害者,也是整个事件中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很难得到赔偿。
这时就应该借鉴交通事故中的交强险制度,可立法要求车企或保险公司对第三方损失先行赔付,再通过内部追偿解决质量争议。此举能避免受害者陷入“车企-电池厂商-车主-保险公司-物业”多方扯皮的泥潭,确保赔偿效率。
对于车企和电池厂商来说,当然是要技术升级,从源头提升电池安全性。国家消防救援局曾提到了目前新能源火灾的两个矛盾点,一是锂电池的热失控不可避免,另外就是灭火救援的难题还没有有效解决。
图/国家消防局负责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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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不是说任由新能源车自燃,恰恰相反,技术升级和创新就是破题之策。例如,有的电池厂商的电芯失效率做到了百万分之一,即每一百万个电芯,可能有一个出现热失控现象。而有的电池厂商可以做到十亿分之一,相差的可是三个数量级。这也是后者的电池很少出现起火自燃的原因之所在。
对于小区物业来说,就应该在地下车库推广防火毯、独立防火分区和智能喷淋系统等设施,将火情的危害降到最低。
图/地下车库防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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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物业需定期检修消防设施、规范充电区管理,并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职责。车主则应避免改装、定期保养,并选择远离密集区域停放。
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可开发“车库火灾综合险”,推动保险公司联合物业或车企推出专项险种,覆盖第三方车辆损失。政府可设立补偿基金,用于无法追偿的极端案例,避免受害者陷入绝境。
而在社会层面,需加强安全教育,普及规范充电、停放知识,减少人为致灾因素。
新能源车自燃引发的赔偿争议,本质是技术狂奔与制度滞后的冲突缩影。
从温州到仁川,每一起事故都在警示:唯有车企严控质量、物业筑牢防线、保险完善产品、法律明晰责任,才能让绿色出行真正安心。
对个体而言,规范用车、足额投保是当下最实际的自我保护。对社会而言,需通过立法与技术革新,构建一个“责任无处逃遁、损失有处可偿”的公平体系。毕竟,在车库的熊熊火焰中,灼伤的不仅是钢铁,更是公众对未来的信任。
【头图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