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那时上初二,我喜欢上同班的一个女生,个子高挑,眼睛非常大,身穿校服也掩盖不了,她那婀娜多姿的身材,关键是她还是班里学习委员,我一到下课就主动靠过去,询问她学习问题,她也是很耐心的给你我解答,但是我的心思全然不在学习上,只在她身上,心想如果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女生当老婆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呀。经过不断的追求,在一个晚自习下课,我鼓起勇气向她表白,内心是超级激动的,最后她同意了。这就是我的初恋,让我无法忘记的人。
7年后,我也顺利毕业,她也顺利毕业,我们俩也在一个城市工作,事情到这里,我应该给她个完美的答复,就在谈婚论嫁的时候,一个天大的石头当在了我面前,她有个弟弟,家里要30w彩礼,我是农村的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她也向着她家,非要拿出30w彩礼,要不然就不嫁,我也为难,给家里商量长辈商量,都是一个答复,分开!这是典型卖闺女,以后也不会幸福的。
被迫与她分开,7年感情到此结束,那天,我在KTV唱了一天歌,喝了很多的酒,还是无法忘记她。一个学心理的朋友开导我爱本来就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物质,真正爱过的人,也不会轻易的忘记的,如果可以很快地开始一段关系,就证明根本没有爱过。喜欢是一种难以预料的物质,来得很快,但也可以消失的毫无踪迹,有些人没有付出那么多的真心,其实就很难有一个好的结局。
相爱又不能在一起,相见不如不见,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风不懂云的漂泊,天不懂雨的落破,在时光的隧道里,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 越是想要努力忘记,越是莫名的要记得更深,真正的放下,不是不需要努力的,没有什么突然想起,只是从未忘记。爱,只须一瞬间;忘,却要一辈子。最后我也是接受了这个现实,慢慢的寻找我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