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
报名年龄
凡符合报名条件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均可报名。
招生时间
5月17日(周六)各幼儿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5月24日(周六)开始正式招生。
报名流程
具体招生办法、时间安排、流程等事项,由各区教育局制定。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2号)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红桥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报名条件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须提供红桥区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幼儿所在居民户口簿户主必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梯次补录外区、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
2.民办幼儿园:须提供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各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报名条件,且优先招收红桥区户籍的幼儿。
招生时间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1)发布信息。5月17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招生报名。网上注册报名的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9:00至5月26日(星期一)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为期三天。
(3)结果反馈。通过系统向幼儿家长发送录取信息和后续验证事宜。
(4)验证审核。园所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对入园幼儿信息进行验证审核。
2.民办幼儿园:
(1)发布信息。5月17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招生报名。5月24日(星期六)起根据实际情况有序组织招生报名工作。

天津市2025年河东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报名条件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适龄幼儿报名入园时,须提供河东区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条件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之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录其他居住在河东区的适龄幼儿。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条件,招生对象须提供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相关信息。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创造条件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民办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实际招收适龄幼儿,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相关信息。
报名方式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不含天铁幼儿园)实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方式。当注册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注册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额满为止。
其他各类型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结合实际情况,招生报名的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不含天铁幼儿园)
1.发布信息:5月17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开始张贴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网上实名注册: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实名注册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5月26日(星期一),每天9:00--18:00(以北京时间为准),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幼儿实名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地址详见园所招生简章。
3.随机派位:网上实名注册后,将于5月底组织进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现场由公证处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园所代表、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等参与监督。
4.查询结果和审核验证:家长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派位结果。派位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到幼儿园进行审核验证,审核验证结果由各幼儿园自行通知。派位未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在报名网站关注派位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信息,联系咨询幼儿园。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
发布信息:5月17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开始张贴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坐落在河东区域内的其他公办园按照所属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招生时间和方式。
(三)民办幼儿园
1.发布信息:5月17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开始张贴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报名登记:5月24日(星期六)--6月20日(星期五),各民办园根据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简章,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天津市2025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2025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2025年幼儿园中班插班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4周岁的幼儿。
2025年幼儿园大班插班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5周岁的幼儿。
公办幼儿园:坚持“应招尽招”原则,不限户籍,尽可能满足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需求。
部队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
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规模进行招生。
招生时间
公布简章:5月17日(星期六)起,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公布招生简章,公示期不少于7天;
正式招生:5月24日(星期六)开始,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流程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和幼儿园制定。
招生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自有住房或租房)、儿童预防接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