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大学生晓棠(化名),社交账号收到某传媒公司的邀请,对方称有机会将她打造成网红,再三承诺“无直播,不收费”。晓棠觉得正好可以兼职,就同意合作。签合同时,她对合同所写直播时长、发布频率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解释说,合同只是模板,没有实质性的作用,承诺按晓棠的想法来。
然而,仅一个多月,晓棠被MCN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没履行合同、没直播,被索赔26万元。还有另外8名女孩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在签合同前,MCN多次承诺对方无需直播,账号喜欢就做,不做就还给公司,现在却主张“拒绝直播是违约行为”,索赔违约金没有依据。目前,法院已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法学专家认为,这类不良MCN的真实目的并不是打造网红,而是为了通过诉讼等手段获取违约金。
别轻信口头承诺,警惕一夜成名“陷阱”!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