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一个孩子的离去,让深圳充满了悲伤。善良的人们献上花束,为这个离去的生命而悲悼,祈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行凶之人已被擒获,等待他的毫无疑问将是法律的惩处,这没有任何悬念。然而,在这样事关“法与不法”、“罪与非罪”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却有极少数人妄图将这种犯罪行为嵌入到某种民族主义的框架中加以叙述,甚至为其开脱。这不仅对民族主义是一种玷污,更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挑衅,这种论调极为危险,须为全社会高度警惕。
极端民族主义就是民粹主义。
民族主义诞生于近代欧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既有民族复兴、英雄主义的叙事,可以团结民众,增进自信,形成高度的民族凝聚力;也有敌我对立、自我神圣化的叙事,刻意制造“我者”与“他者”,导致社会割裂,引发对立,阻碍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发展。
妄图以民族主义叙事为深圳行凶者“开脱”的论调,利用的即是民族主义中刻意制造“敌我对立”的叙事。
在这种叙事中,“我者”与“他者”幻化为“我们”与“他们”,文化传统、社会习惯方面的差异被刻意放大,历史形成的特定认知被机械移植于当下,甚至会幻想、臆造某种本不存在的冲突与伤害,再利用 “爱国”,“民族自尊”等大义,人为地为不同群体贴上不同的身份标签,形成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
这种人的心中,“不共戴天”既不是由于利益矛盾引发,也不是因为具体事件触发,而是因为“身份”的不同导致的,而且还试图赋予永久性。在这一套匪夷所思的叙事逻辑中,只要损害“他们”,就有利于“我们”,更有甚者,将其包装为“复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招摇过市。
也正是在这一套荒唐的逻辑中,同情深圳行凶者的论调似乎找到了某种依据。
“我们”与“他们”以身份识别,标签将复杂的人际互动和利益格局高度简单化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比于复杂的社会运行机制和利益博弈,更易于传播和理解,尤其是在碎片化、情绪化的信息场中,这种将一切简化为敌我的认知方式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与相信。
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来可以增强自信,增进凝聚力民族主义,就有成为犯罪行为“挡箭牌”的危险,“法与不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将变得十分模糊,进而挑战法律和法治的权威,如果听之任之,任由持有、支持、认同这种逻辑的群体数量不断增多,必将使全社会滑向脱离法治轨道的危险境地,“生命至上”、“公平交易”等当代社会正常运行的底线,也将面临被彻底击穿的风险。
一旦如此,社会势必面临全面失序的危险境地,当“我们”还是“他们”代替法律成为评价一切行为的标准时,解释权也将陷入无序、不确定的状态。这时,每一个人的利益、生命以及一切合法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换句话说,当众人习惯用“我们”和“他们”衡量一切时,最终伤害的,还是社会公众自己,其中尤以辨识能力、资源调动能力较低的社会中下阶层为甚。这也是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一些居心叵测者可以构建的“不共戴天”中,民族主义某种程度上被他们歪曲成为了“想象的共同体”。正常良性的民族主义,有现实的民族历史传统、民族文化传承、共同的民族品质作为纽带,增强自信心,增进凝聚力,提高荣誉感。但是,在歪曲的“想象的共同体”模式下,这种联结与传承是通过虚幻的印象构建出来的。这是两者的根本不同,后者往往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妄图将深圳行凶者嵌入民族主义叙事的论调,其赖以存在的环境和土壤,就是这种“想象之中的共同体”,构建“敌我对立”的人,往往将自己的利益诉求和真实目的隐藏在“伪民族主义叙事”的外壳之下,简而言之,就是“嘴上都是主义,心里都是生意”。
当前社交媒体对社会生活全面渗透,流量就是金钱。而这种构建敌我简单化认知的伪民族主义叙事,因其简单化、易理解且能具备情绪要素,而传播范围更广,穿透性更强。加之时常假以“爱国”、“民族尊严”等“大义”,而令不认同者禁声,从而在特定范围内形成某种优势,这种优势又为平台化社交媒体的算法在特定人群中不断放大,从而使这种虚伪和异化的民族主义有了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在制造割裂,煽动对立,挑战法治,为社会现代化发展制造障碍的同时,构建这一切的居心叵测者,收获了自身商业利益的丰厚回报,他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和商业闭环,在他们构建的逻辑中,“损敌即是利我”,但在现实中,他们自己大行的却是“损人利己”之道,通过这种歪曲的“想象的共同体”,他们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潜在和现实的损失,却由全社会共同承担。
这种行为,用心何其歹毒,道德何其低下。
归根结底,这种所谓的民族主义叙事不是真正的民族主义,其本质上已经异化为某些人或群体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而受其蛊惑者,则成为代价。只有全社会上下认清这种伪民族主义叙事的真实嘴脸,社会主义法治才能得以维护,全社会才能在现代化的正确方向上不断发展,最终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从中受益。
逝者安息,惟愿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