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物,往往是大众们最关注的话题,比如说电视收费乱象就是其中之一,刁钻的平台规则,高涨的重复收费,令不少用户烦不胜烦。
如今电视收费乱象之后,手机广告乱象再次成为热议话题,给消费者们增添了大量不愉快使用体验,这其中到底是谁在捣鬼?
首先重温一下电视收费乱象,家里有电视的朋友们都知道,现如今购买电视的成本看似已经得到缩减,但后续观看所需要缴纳的会员费、单片付费、超前点播等模式并不廉价。
甚至通过手机对电视进行投屏的时候,还出现了各种会员不同待遇的情况,希望画质更好必须升级到更加高级的会员,等于再次向用户们索要会员费。
就连演员李嘉明就指责电视收费的“吃相”太难看,声称:开电视就要VIP,看热度更高的影片就再次收费,买回来的电视真的就只是“电视”(含义:显示器)。
可“电视套娃收费”的现象还没整治完毕,又来了手机广告乱象,再次给消费者们带来了不好的使用体验,简直是防不胜防!
相信大家都发现了,近几个月时间里,打开各种各样的APP,经常都会出现一个广告页面,然后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手机稍微摇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到购物软件平台。
尤其是“双十一”这个时间段的时候,这种现象尤为常见,根本不给用户任何提前关闭的机会,只能后续默默将打开的购物软件进行关闭。
经过相关话题下的用户反馈看来,甚至有不少用户为了避免这类情况再度发生,选择直接卸载出现过的购物软件。
据反馈数据统计,购物软件里的某多多、某东、某宝都出现过因为广告问题打开过,这不仅是对用户体验和软件好感度的不负责,也是对监管部门的挑衅。
要知道,本年度5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就已经生效了,针对的就是互联网上层出不穷的广告问题。
规定里要求:“以弹出形式的广告页面,广告主以及发布广告的平台、APP,应当醒目标注出关闭的标识,并且确保真的可以一键关闭!”
而现如今这种广告乱象,显然不符合相关条例,在用户无法做出有效反应的情况下跳转到购物软件,等同没有经过用户同意,完全就是在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当然,要解决这种乱想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搞清楚究竟是谁在捣鬼?基于“谁获利最大,谁动机最大”的规律,购物APP平台们恐怕无法摆脱纠葛。
不过,以广告行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合作模式,也不排除购物平台发布订单,只是各类发布广告的平台选择采取“手机摆动即自动跳转到购物APP”的可能。
而处罚规定应该酌情考虑,对待“顽固分子”更应该考虑敲山震虎,剥夺其发广告的权利,或许是警示其他企业最好的办法,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资本不应该成为其违规的底气。
最后,互联网领域最好建立一个专门的“公安局”(含义:投诉平台),这不仅可以向大众提供维权的能力,还可以时刻警醒各大平台,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员!那么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