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查看PPT或PPM时,经常会看到诸如3+1、3+1+1、4+1、5+1等表述。其中的“3”、“4”、“5”指的是一个固定的封闭期。这个封闭期通常涵盖了整个建筑的建造期以及一个稳定运营期。
而后面的“1”或“1+1+1”则可能代表1到3年的延展期,这是一个退出的灵活期。因为封闭期结束后,并不一定能够立即退出,还需要寻找新的资金来源或买家,需要衡量资金成本或整体售价。所以,这就是整体的一个退出周期。
新法下,移民局规定了最少2年的投资期,目前因为IIUSA的起诉,导致可能有变。按照一个项目的健康退出状态,大概5年左右是一个正常的周期。过长会增大我们的投资风险,过短则不利于项目的健康发展。
那么,这个具体的日期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从NCE(新商业企业)将资金打给JCE(创造就业企业),这个“3”或“4”或“5”年的计时便由此开始。
至于退出时的情况,大部分有两种。因为进入时,很少有一个项目能马上招募完所有投资人并一起进入,通常都是分多笔、在不同时间段进入的,所以很多时候是“不同进”。但在退出时,特别是对于酒店或出租型公寓这类需要再融资或整体出售的项目,往往是“同出”。即项目需要整体打包出售或再融资,把所有申请人的资金都退回给NCE。
另一种情况是“不同进,不同出”。这多数出现在一些出售型的项目中。这类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先进入的投资人,会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比如4+1或5+1。到了这个固定的期限,先投进去的这批申请人就会先退出,后投的就后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