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铺冰柜里的“雪糕刺客”,你中招了吗?
夏日买雪糕时,许多消费者选了看起来其貌不扬的雪糕,结账时发现价格奇高,但又不好意思放回去,心里顿时“拔凉拔凉的”,这一现象被网民称为“雪糕刺客”。
今年,“雪糕刺客”一词火爆全网,商标也迎来抢注。
知协查询发现,目前有6件“雪糕刺客”商标,由个人或企业申请,类别以30类-方便食品为主,此外也有35类-广告销售和43类-餐饮住宿,这些商标均申请于今年6月底和7月初。
除了“雪糕刺客”之外,还有人申请“雪糕护卫”商标。这2件商标由不同人申请,但申请于同一天(7月6日),并且都是注册在35类-广告销售类别。
这种情况被称为商标同日申请,指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名义的商标申请人,在同一天、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
按照《商标法》规定,同一天申请的两件近似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因此,商标局会要求涉及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实际使用证据,如果双方都不能提供使用证据,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将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在实际案例中,将网络热词申请商标容易出现扎堆申请的情况,由于商标存在盲查期,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是否有人已提交了同类别的近似商标,像这种同日申请的情况也比较常见。知协也提醒大家,网络热词虽好,但申请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