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天了!00后未婚女子产下女婴后将其杀害,网友:只判4年半?

爱普发何吕 2024-08-27 10:04:18

内蒙古通辽,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慨的案件,一00后女子在未婚先孕的情况之下,在一日租房内产下一名女婴,觉得女婴是的累赘,竟然用修眉刀残忍的将其杀害,案件曝光之后,引发网友热议,司法机关认为她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2024年3月12日19时许,“00后”洋某因对基本生理知识的淡薄,怀孕而不自知,生子后将其杀害。

洋某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日租房卫生间内,分娩出一名活体女婴。洋某害怕女婴啼哭让他人知道其未婚怀孕生子,遂使用一把自用的金属修眉刀将女婴残忍杀害,随后将女婴尸体用浴巾包裹后扔在楼道内的垃圾桶中。

第2天出租房老板发现异常情况之后选择了报警,警方介入调查,经鉴定,女婴胎龄36周左右,双肺浮扬试验阳性,死于创伤性失血性休克。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不应该吧,都知道做那个事情,不知道会怀孕,现在的年代,应该不至于这么无知吧,手机网络都可以自己查一下,不应该啊

还有不少网友强调:太狠了,送人也行啊,那是一条生命啊,必须重判孩子的父亲不用负责任?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都已经是21世纪了,信息这么畅通,科技这么发达,竟然还会发生这种遗弃婴儿、虐待婴儿、残杀婴儿的案件,简直直接拉低了的三观!

2、不少网友质疑:法院认定嫌疑人洋阳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只是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是不是判的太轻了?

首先,故意杀人罪是指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实施故意行凶行为。在这起案件中,嫌疑人杨洋在未婚先孕的情况下生产女婴,并且女婴在出生之后还处于有生命、有体征的状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个体。

此时,嫌疑人洋某因为害怕女婴啼哭让他人知道其未婚怀孕生子,持自用的金属修眉刀将女婴残忍杀害,已经构成故意杀人!

同时,最令人愤慨举动的是,嫌疑人洋某在作案之后,随后将女婴尸体用浴巾包裹后扔在楼道内的垃圾桶中,丝毫没有怜悯之心,悲痛之情。

所以,法院认为嫌疑人洋某故意杀害有生命体征的儿,属“生母溺婴”,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受刑罚处罚。

通常来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根据刑法的规定,首先是要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嫌疑人之所以被从轻处罚,可能考虑到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第一,嫌疑人洋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可从轻处罚。第二,嫌疑人洋某符合“生母弃婴”情节,相对而言,违法犯罪行为较轻。

所以,法院根据嫌疑人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3、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婴儿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既然生出来,就要负责到底!除了残忍伤害婴儿之外,亲生母亲随意遗弃婴儿的同样涉嫌违法。

首先,《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所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这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对于现实生活中,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其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

同时,如果将婴儿丢到人迹罕至的地方,明显得不到及时救助,就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活故意,此时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同样需要面临法律制裁。

最后,就像本案承办法官指出的,年轻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嫌疑人荒唐无知不应以亲生女婴的生命权买单,其行为于情、理、法所不容,奉劝大家都应该多学点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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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