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村民违法占地乱象横生,县主要领导岂能装聋作哑无所作为?

今日致力推进 2024-08-18 12:16:34

  作者|谢二哥

  在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飞龙镇,辖区内村民违法占地、超大面积建造房屋及硬化土地的猖獗行为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而镇主要领导竟视若无睹,一味纵容,任其发展。此前,有网络以“四川广安市武胜县飞龙镇主要领导对村民违法使用土地束手无策”为题进行报道,引发广大网民强烈谴责。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违法占用土地超大面积建房的状况依然如旧,未撤出未整改,这一违法超面积修建住宅的问题已然失控,泛滥成灾,肆意吞噬着法律法规的尊严!

图为:武胜县飞龙镇五排水村一组村民陈某超面积建房

  武胜县飞龙镇五排水村一组村民陈某,一家六口,占地修住宅、硬化地坝,面积竟超达三亩之多,这在当地村民中掀起惊涛骇浪,众人怒火中烧,却只能暗自埋怨。有村民偷偷透露:“这家人有财有势,能占如此多地建房,必定与村镇上头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没有强硬后台,怎可能如此顺风顺水?从打地基建房到房子建成的两年多时间里,村镇领导竟无一人过问,建房过程畅通无阻,若没过硬关系,简直是不可能的!”

图为:武胜县飞龙镇五排水村一组村民陈某超面积建房

  针对陈姓超大面积建房一事,我们曾到村上向村支书了解情况。他介绍说,这家建房占地超大面积究竟经谁批准,他一概不知。只晓得他家仅有六口人,这些事不归村上管,而由镇上国土所负责。但他还大言不惭地称,当下农村建房,不说全部超面积,至少百分之九十八都存在超面积现象。随后,我们当着他的面致电飞龙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当提及镇国土部门是否知晓陈姓家超大面积建房问题时,对方竟厚颜无耻地回应:“我们还没验收,怎知他超大面积了。”我们反问:如何验收?他说:“验收主要看是否超面积,是否按批准面积修建。”我们再问:农村村民建房是否都要验收?他竟恬不知耻地说:“大多未验收,即便验收发现超了,镇上也无处罚标准,县里也没这方面硬性规定,难以处理。”关于超大面积建房问题,我们致电飞龙镇党委刘书记寻求解决办法,刘书记竟匆匆丢下一句:“以镇国土人员的解释为准。”便无情地挂断电话。

图为:武胜县飞龙镇五排水村一组村民陈某超面积建房

  据了解,面对村民们接二连三的举报及反映和媒体的多次报道,镇政府不仅没有积极采取行动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反而对这些问题置若罔闻,试图通过拖延和敷衍来平息民愤。

  然而,对于村民修房用地标准以及破坏耕地、乱占土地等问题,从中央到地方皆有明确法规可循,怎会没有标准执行?问题的关键在于敢不敢作为,能不能做到,该收回的坚决收回,该拆除的果断拆除,该追责的严厉追责,该处罚的绝不手软,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据了解,不久前,该镇一位镇干部因工作作风虚浮,处理村民问题不当,竟被一位80多岁的老人推进消防池,幸得池内石头挂住,被在场群众救起,才侥幸逃过一劫,村民向我们讲述了这一惊悚的事件。就此,老百姓心急如焚,迫切期望上级能依规依法妥善处理陈某乱占土地超大面积建房的问题,将《土地管理法》真正落到实处,切勿让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任人践踏!

  还有村民们很是气愤的说:村镇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法律意识,因为他们的官不大,认识不上去,有情可原。然而,县一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站的角度应该更高一层,认识能力要强一些,为什么还是睁只眼闭只眼?也不闻不问呢?这就令我们无法理解了,叫我们又怎能想得通呢?

  关于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和法规:

  武胜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25日印发了《武胜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适用于武胜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其主要内容如下:

  基本原则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的原则,如村民建房选址须符合相关规划,原则上在原址改(扩)建,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避开安全隐患及输水、电、气设施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居住或建住宅。

  建房申请标准

  一、占地建房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占地面积标准为每户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及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所占土地面积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特殊人口(如家庭常住人口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的、现役义务兵和上士(含上士)以下士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等)可纳入建房农户计算范围。

  二、占地建房条件:

  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无宅基地、家庭原住房面积未达到该户人均宅基地标准或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等条件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农村宅基地。而出售、出租住房或将住房赠予他人及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后再申请宅基地、违法违规建房未处理结案等情形的,则不予受理建房申请。同时,规定了一些禁止建房的区域,如规划道路红线内地段、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等。

  三、审批流程:

  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经过村民小组、村级组织审核,再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此外,四川省及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建房进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

  责编: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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