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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广州增城,陈先生原定于4月28日到4S店提取新车。这本应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7日下午广州增城突降冰雹。陈先生的新车,车身被砸多处凹陷。
陈先生要求4S店更换新车,遭到拒绝。但是可以进行修复,延长维保,申请几千块钱补贴。
4S店销售经理告知陈先生,车已经贷款并且保险已经下来了,相当于车已经在陈先生名下,车是退不了只能维修。
但是陈先生显然是不同意的,表示需要4S店更换新车。
此事一经曝光,对于4S店应不应该给陈先生更换新车这个问题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甚至可以说是产生了分歧,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认为4S店应该更换新车:1、有人认为车既然还没有交到客户手中,车辆本身出现问题应该由4S店承担,4S店应该给陈先生更换新车。
2、作为同行业人士认为肯定是4S店的责任,之前有车都已经上好了牌照,但是车主并未提车的情况下也是遭遇冰雹,4S店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因此给车主换了新车。
3、既然车还在店里,责任自然在4S店,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4、即使车在陈先生名下但是还未交付,4S店应该做到妥善保护,交付时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新车,这才是天经地义的。
认为4S店可以不更换新车:1、贷款批了,保险上了,从法律意义上讲这辆车已经归车主所有,即使一年不提车,贷款肯定是要正常交,因此4S店不更换新车也没有问题。
2、只要是交了钱了,出了问题就应该是陈先生自己的事了。
3、作为4S店已经承诺给修了,换新的是不可能的,因为车已经在陈先生名下,而且又是天灾,三包法只有在修不了的情况下才会更换。
陈先生买车这件事,4S店到底是应该给换新车还是维修后赔偿一部分损失?
有律师认为:陈先生要求换新车的要求符合规定,车辆在没有交到消费者手里之前,所有权依然属于4S店所有。
作为旁观者您是如何看待这件事呢?4S店是否应该给陈先生更换新车呢?欢迎大家评论区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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