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化名)因继承权争议与已故恋人张彬(化名)的继母陈红对簿公堂。近期,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考虑到王丽对逝去恋人的长期关照,判定她可获得遗产的10%。王丽陈述,其男友张彬于2019年因病离世,而陈红作为张彬的继母,成为法定继承人。自2012年两人相识以来,张彬的生活及健康均由她负责,且张彬生前无固定职业,身体状况不佳,日常开销基本由她承担。张彬的名下房产和车辆也是用她的资金购置。张彬生病期间,她如同妻子一般照料并负担医疗费用,张彬去世后的丧葬费也由她支付。
王丽坚称,鉴于她对张彬的长期扶助,依法有权继承张彬的遗产。她还提出,由于房产和车辆为双方共同财产,应先将其一半划分给自己,再继承张彬剩余的份额。
陈红则辩称,王丽无法证明资金出借情况,且房产和车辆登记在张彬名下,应视为其个人财产。她认为王丽作为张彬的女友,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张彬生前经济独立,两人并未同居,因此王丽没有充分的基础对张彬进行日常照顾。
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王丽主张与张彬共同拥有房产和车辆,但因两人未结婚,且王丽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出资情况,故不支持其主张。但法院也注意到,王丽自2012年起与张彬建立稳定的恋爱关系,并在其生活中提供了照顾与情感支持。陈红未能提供相反证据,证明自己对张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在分割遗产时,法院考虑到王丽与张彬的关系、持续时间、生活照顾程度等因素,决定给予王丽10%的继承份额。其余遗产由陈红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王丽的继承份额较小,且陈红已实际接收相关遗产,故房屋、车辆及存款均判归陈红所有,并支付王丽相应折价款。
法官指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扶养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判断是否可以分割遗产的关键。法官同时提醒,尽管法律赋予了这一权利,但非继承人需提交充分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