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都不敢这么演!村民和老母亲“被精神病”,只因第二天要上访

易风云 2024-05-25 10:46:36

今天看到一个案例,看完非常的痛心!令人想不到的是,在湖北恩施的一个村里,一位村民因第二天要上访,结果被当地以精神病为由,强制送进了精神病院。隔着精神病科送餐窗口的铁门,村民还善意的嘱咐自己的姐姐:“一定要相信法律……我们不可以违法,这是我一再强调的。”看到这个情形,我一方面为这位村民的善良而感动;另一方面也为当地的无法无天而愤怒。在权力的面前,这些弱势的老百姓就如同案板上的鱼肉一样,任由他们宰割!

有一位网友评论说:看到这个情况,我居然不震惊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当今时代,其实类似于这样反人道的事情和现象非常多。我们要知道,一个人如果想诊断成精神病手续是非常复杂的,而这个地方竟然能够在当事人毫不矫情的情况下,被强制诊断成“精神病”,只是闻所未闻。虽然这位村民还善意的规劝自己的姐姐一定要相信法律,但是我们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在这位村民的内心,他对社会是多么的绝望。然而本着对于法律的崇高信仰,他仍然选择了相信法律,其实他也许并不知道的是,这些送他进来的人,也许正是一些法律的执行者。

说实话,我相信大家看到这样的事情之后,内心肯定都会无比震惊,没想到在社会主义国家,在我们热爱的这片土地上,在国家所有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治理下,能够出现这样令人惊悚的事情。其实在此之前,我们身边也出现过不少类似于这样的现象,只不过有的事情再离谱,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殊不知,这个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买了大量的书籍自学法律。尽管他的法律知识已经非常丰富了,但是我们大家也都知道,仅靠法律知识在很多场合和很多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这正应了一句古语: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在此之前,我多次就信访这样的事情发表过自己的看法,其实在我看来,现在的大多数信访者会分为几类:一是确实有冤情,但是地方害怕暴露的;二是确实有冤情,但是地方无法处理的;三是确实有冤情,但是信访者要求太离谱的;四是或许有问题,当事人依靠住房来牟取利益的。而通常这几类,第一种人的下场最惨,由于地方害怕暴露,所以就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进行打压,当然也包括本文提到的这种情况。第二是地方知道错了,但是无法解决,因为很多问题是长期积累的,不是在他们能力范围之内能够解决的。反而第三和第四种在很多情况下能够被容忍,因为他们既不会把事情搞太大,又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

其实我也曾经听说过这样的情况,某地因为社会发展需要拆迁,但是在拆迁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全部群众的支持。为了能够尽快推进工作,于是就安排人员强拆,然而在强拆的过程中受到了群众的阻挠。为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于是当地想办法故意激怒群众,最后群众在阻拦的过程中,施工的机器被砸坏了玻璃,这下可好了,当地顺势抓了几个核心人物,并以寻衅滋事罪为名,把这几个人抓了进去,并判处了有期徒刑。也许有的人说,几块玻璃就能判刑,是的,君可见前些天一个人偷了路边的几株月季花,最后那些月季花竟然被评估为200块一棵。所以说,有的事情要看话语权在哪,在股市里有一句话: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上天,如果想把一个人定罪,一块玻璃也能定上5000以上,不管是谁砸的,大家说是你,那就是你,跑都跑不掉。

可预见的结果就是这几个人刑满之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于是就到处上访。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年,领导也换了一茬又一茬,想要再次为自己的案件平反,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为此,当地法院的工作人员也曾经私下说过,其实这几个人确实是有冤情,但是由于当时是多个部门共同协力推进此事,法院也没有办法,只要按照上级的安排来办理。这样的案件根本没有办法处理,因为一旦认真处理起来,那涉及的部门和人员面就太广了,更会严重打击到当地政府的公信力。除此之外,当年的很多干部已经高升到其他部门,也会竭尽全力阻止这个案件。因此,有知情人做这几名信访人的工作,还是算了吧,在现有的基础之上,能够多要一些赔偿就行了。但是几人却不愿意,事情一直拖了十多年,仍然也没有解决。

其实在我看来,这样的事情即便再拖十年,也解决不了,这就是现实。我们大家都知道,比如说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一旦违反了这个政策,有牵牛的,有拉粮食的,有扒房子的,甚至还有直接把人带走,强制流产的不计其数。如果按照现在的观点来看,那时候很多方式和方法都是违法的,也是毫无人道主义可言的。但尽管如此,当时的大环境都是那样,你现在说冤了,你找谁说理去?你找谁要公平去?好像都不太现实。大家可曾记得当初那个宣传口号: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但事实上呢,唉!

对于上面这几个信访人员,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因为那时候社会发展的需要,强拆也是一种常用的手段,在这期间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和方式,但是时过境迁,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有谁能够把当时的事实完全的还原出来?估计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一个能够还原的,而且还有大量的人员会积极阻挠这样的事情,所以这样的信访其实就是毫无意义的,除了给自己和自己家庭带来一些伤害之外,对于解决问题本身,起不到多大的意义,毕竟这样的事情并不像其他重大案件,2014年至2020年“两高”工作报告中提到的26件“平反案件”中的38位冤案“平反者”来看,其实只是众多冤案中极富有代表性的,意义十分重大的案件,普通人想要平反,那简直都不太可能。

尽管如此,我对此次湖北母子“被精神病”一案还是保持了极大的期待,在我看来,这起案件不仅代表性非常强,而且随着当今时代网络的发展,发酵的非常快。而这样的事情一旦入了“天眼”,比如说得到了最高检和最高法或者其他中央部门的关注,我相信问题解决的时间就会大大缩短了,毕竟这样的案情并不复杂,只要一查就非常清楚了。因此,我相信广大网友和我一样迫切的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够尽快得到高层的重视,如果此事情最后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我想全国人民都不会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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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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