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有政府的出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以下是对惠州政府出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详细介绍:
一、定义与性质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投资组织建设和管理,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并纳入公租房管理体系的保障性住房。这些住房面向本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出租。
二、申请条件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惠州市所属城镇居民户籍。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各县、区对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县、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包括:持有本市、县(区)城镇居住证。在本市城镇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通常为2年以上,含2年),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单位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通常为2年以上,含2年)。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县、区无房产。三、申请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产业园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或产业园区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初审基本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现居住房号等情况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送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和核定结果转市、县(区)房管部门。房管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报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及登记: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信息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四、配租与管理配租方式:通过电子摇号系统进行分组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对本次摇号未选房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合同签订:领取选房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签订《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最短为3年,承租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与费用: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承租人需按月交纳租金及水、电、气等相关费用。退出机制:承租人因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自有产权住房,或违反公租房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应退出公租房。惠州有政府的出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并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租赁服务。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并接受审核与公示,更多在惠州之家公众号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