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同一场无情的风暴,其后果与责任,理应由肇事之院方全盘承担。若院方能以真诚之心,积极应对,补偿损失,抚慰患者心灵之创伤,则往往能赢得患者之理解与宽恕。然而,近期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生的一起医疗事故,却因院方的逃避与推诿,使得医患之间的裂痕愈发难以弥合。五月六日,年届七旬的梁泽英老人,因病入住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腹腔手术治疗。术后,主治医生闫强在细心观察病情后,认为患者已具备出院休养的条件,遂实施拔除右下腹引流管的手术操作。然而,手术过程中竟发现引流管已断裂,部分残留腹腔,需再次手术取出断离部分。这场突如其来的医疗事故,犹如晴天霹雳,给梁泽英老人及其家属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院方在出具二次手术告知书时,虽表明愿承担所有风险,但事后对待患者的态度却令人大跌眼镜。他们始终避重就轻,敷衍塞责,将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生产医疗器材的厂家。甚至在六月五日,竟建议梁泽英老人出院,仿佛这场医疗事故与他们毫无干系。无论是因医生操作失误还是管子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事故,其责任都应由医院承担。毕竟,是医院购入了引流管,是医院医生在手术中使用了引流管。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省内知名的大医院,本应有着高尚的医德和严谨的医疗作风,但在面对责任问题时,却如此推诿扯皮,实在令人失望。可怜的梁泽英老人,身患重病,本应在医院得到精心治疗,却不料遭遇这场无妄之灾。他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要承受精神上的创伤。而医院却对此置若罔闻,甚至要求他出院,这简直是对患者权益的极大践踏。(截至目前梁泽英一家并未等到所谓的厂家领导协商)按照法律规定,院方应对医疗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然而,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却试图将责任推给厂家,这种偷换概念、逃避责任的做法,实在是令人愤慨。事实上,医院在购入和使用引流管时,就已经与患者建立了直接的联系。如果产品存在问题,那么医院作为购入者和使用者,自然难辞其咎。此外,产品问题也暴露出医院在外购医疗器材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那么,这些存在隐患的医疗产品是如何顺利进入审核严格的医院医疗系统的呢?这不禁让人对医院的采购和管理制度产生质疑。目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待仍在住院治疗的梁泽英老人冷漠无情,要求他出院的做法更是令人心寒。试问,如果梁泽英老人出院了,他的问题还能得到解决吗?如果医院继续这种拒不解决问题的态度,梁泽英老人又该何去何从,如何寻求一个公正的答案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披着医者仁心的外衣,却行不仁不义之事。他们的不承担、不表态、不解决的态度,已经严重违背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如果继续一意孤行,终将触犯法律的红线。我们呼吁上级部门能够悉知此事,并严查其中涉及的问题,给梁泽英老人一个公正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希望医院能够正视自己的错误,勇于承担责任,以实际行动赢得患者和社会的信任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