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陈水扁的从政之路,佃农之子到台湾地区领导人。

靖儿爱诗词 2024-06-13 06:27:05

陈水扁,台湾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人,1950年生。父陈松根、母李慎,他们仅接受了三年不到或三年的小学教育。因受20世纪30年代日据时期的现实限制,“他们没有机会受教育,所以他们也没有机会改变出身,很难脱离贫穷”。

穷苦出身 

陈水扁回忆称,他幼时家贫,是一个三级贫户的佃农之子。父陈松根曾打零工、当长工、割稻、捆甘蔗、喷农药等,为人海派好交朋友,并“爱喝点酒,有时失态,醉倒在庙前的广场,我(陈水扁)觉得很难过,妈妈也感慨得无地自容”,惟一生劳苦,辛勤过度,有时喝醉酒,再加上喷洒农药时没戴口罩,可能因而得肝癌去世。家里有四个小孩,收入有限,家里常入不敷出,欠别人的账和利息都写在墙上,那一面墙上,永远写满了粉笔字,写了又擦,擦了又写。幼时,陈水扁和母亲在别人犁过田之后,等地主把大的地瓜(番薯)挖走,他们再去捡地主不要的那些小地瓜。幼时不懂事,曾想过为何不能在犁田前就先去挖,但母亲告诉他那是偷窃。及长,陈水扁方了解“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道理。

陈水扁家境虽如此穷困,但父母仍借钱让他读书,父亲也愿帮他缴补习费。陈水扁一直告诉自己,告诉父母,一定会赚钱还清债务。作为一个佃农和贫户之子,陈水扁对父母从无抱怨之心,因为父母给了他受教育的机会。陈水扁称“回首从前,如果不是因为受了教育,自己的一生,会完全不一样。在当时,教育就是机会,尤其是穷人的机会”。但讽刺的是,当时为穷人子弟提供公平教育机会的国民党政权,日后陈水扁从政及执政八年,不但无所感念,反而不遗余力地污蔑国民党政权。

1961年陈水扁于台南县隆田小学毕业时获县长奖,1966年台南县曾文中学初中部毕业时又获全校第一名,旋直升该校高中部,次年转入台南一中。1969年复以全校第一名成绩自台南一中毕业,并考入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后因志趣不合,于1970年8月再以唯一志愿且是系状元考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大三时以律师资格考试第一名成绩取得律师资格,大四时开始成为执业律师,后又以第一名成绩毕业。台湾大学毕业后,陈水扁于1975年娶医生吴崑池之女吴淑珍为妻,并执业认真赚钱养家,还清家中债务。此时,从小一直生活在贫穷阴影下的陈水扁,终于可以永久脱离贫穷。

台北市议员 

1979年12月10日,台湾爆发“美丽岛事件”。生逢白色恐怖的年代,陈水扁不顾其律师业务的影响,毅然决定为该事件主要被捕者黄信介辩护。在辩护的过程中,陈水扁称他逐步从档案卷宗里得知台湾民主运动的相关信息。及后与几名辩护律师如谢长廷、苏贞昌等人聚在一起,思考未来应如何。陈水扁“知道”,最好的辩护不在有形的法庭,而在无形的“人民良心法庭”。1981年国民党当局举行“第四届台北市议员选举”,苏贞昌约陈水扁“做伙撩落去吧!”(闽南语是“一起投入”的意思)。于是,苏贞昌去参选省议员,陈水扁与谢长廷、林正杰组成联合阵线,参选台北市议员,结果以第一的名次高票当选。

1984年,《蓬莱岛》杂志社刊登文章,论及冯沪祥等教授的论文《新马克思主义批判》涉及“以翻译代替著作”。冯沪祥控告陈水扁担任社长的《蓬莱岛》杂志社诽谤。当时,“北美洲台湾人教授协会”为此特邀7位非亲国民党当局的学者逐章评鉴,认为是冯沪祥抄袭别人的作品。1985年1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各处有期徒刑一年。两星期后的28日,陈水扁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以抗议司法不公。9月28日,陈水扁获“党外”共同推荐,决定参选台南县长。11月16日虽获高票却仍落选,两天后因带队谢票,妻吴淑珍在关庙乡地方遭车祸,不幸下半身瘫痪(后吴淑珍选上“立法委员”)。

末代增额“立法委员”到台北市首任民选市长 

次年(1986年)6月10日,陈水扁和黄天福、李逸洋三人入狱,共246天。9月28日民进党成立。1987年2月10日,陈水扁出狱,并于同月加入民进党,旋任民意代表吴淑珍的特别助理。1989年底,陈水扁当选“末代增额立法委员”。1990年出任民进党第一任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的党团干事长。1992年连任“立法委员”。1994年12月3日参加“第一届民选省市长选举”,最终获选并出任台北市首届民选市长。

1998年12月参选台北市市长落败,后展开“学习之旅”“乡土之旅”和“产业之旅”,1998年8月时走完了全台309个乡镇。

两颗子弹到台湾地区领导人

2000年,陈水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中获胜,成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开始了他的第一届任内工作。

然而2004年3月20日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时,国民党的连战、宋楚瑜和民进党的陈水扁、吕秀莲两组人马竞争极其激烈,投票前TVBS的民意调查显示,连战以53 : 47的比例领先陈水扁。

但就在投票前一日,发生了陈水扁和吕秀莲遭“枪击”的事件。3月19日下午1时45分,候选人陈水扁和吕秀莲在民进党“地盘”台南(也是陈水扁的家乡)扫街拜票。当时,道路两旁支持群众云集,鞭炮庆祝,陈、吕二人站在吉普车上突遭枪击,一颗子弹擦过吕秀莲膝盖,另一颗子弹则擦过陈水扁小腹,这个事件被称为“三一九枪击案”。

“枪击”事发后,流言四起,选情一夕翻盘,次日票选结果,陈水扁以0.228%些微差距胜选。因“三一九枪击案”疑点太多,例如当时街道两侧均为陈水扁的支持群众,且在一定范围内均有安全人员保护,“枪手”如何能在拥挤的人群埋伏、拔枪、瞄准、射击,并连发两枪,然后离奇地全身而退,且枪击居然仅擦伤腹部皮肤而已,这些都是不可思议的巧合。因此,连战的支持群众难以接受。

事后,台湾地区相关机构虽然成立了“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调查“三一九枪击案”的真相,却遭到民进党的全力抵制,且于事无补,因陈水扁仍出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直至2008年5月19日止。

政绩vs.贪腐 

台北市市长任内(1994—1998年),陈水扁勤理市政,不乏建树。例如,除将行政“档案信息化”“信息连线化”外,并推行“奉茶礼民”运动,督促市政府公务员必须以客为尊,将原先高120厘米的区公所与户政事务所柜台降低高度,且将相关工作模式向公开透明转变。但在意识形态上,则将原先具和乐氛围的台北市“新公园”,改成“二二八和平公园”,并提供场地,建纪念碑和纪念馆。且“二二八纪念馆”中的展示与诠释,抹杀了“二二八”事件中许多外省人遭杀害及迫害的实情。

陈水扁于台北市市长任内强调清廉,要求“市府不拿回扣”,要建立“廉能”而有效率的政府。“廉洁”是陈水扁在1994年12月25日就任台北市市长时,公开宣示的“整治市政三愿”之一。惟日后任职有变,依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检察官起诉书,在200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19日期间,陈水扁贪污犯罪事实有“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和“洗钱案”,主要涉案成员有陈水扁、吴淑珍、马永成(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主任”)、陈镇慧(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机要专员”)、李界木(曾任“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吴景茂(系吴淑珍之胞兄)、陈俊英(系吴景茂之妻)、陈致中(系吴淑珍之子)、黄睿靓(系吴淑珍之儿媳)、蔡美利(系吴淑珍大学同学)、郭铨庆(系力拓公司董事长)等。在“机要费案”中,陈水扁、吴淑珍、马永成和陈镇慧于2000年5月20日至2006年8月31日间,共同侵占、诈领公款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04,152,395元。

2011年,台“最高法院”各依公务员职务上行为收贿罪,判刑11年、8年,及罚款1.5亿元(新台币,下同)、500万元,陈水扁被发监执行。2012年7月,台“最高法院”审理结案陈水扁在龙潭购地案洗钱部分,将他判刑2年,并科罚金300万元;同年12月,台“最高法院”认定,陈水扁在2004年“二次金改”弊案中(元大并复华)收贿2亿元,判刑10年,并科罚金1亿元。

台湾政论家南方朔的文章说,像陈水扁这样的人,予人既可恶又可怜,可恶与可怜纠缠。可怜之人必有可恶可恨之处。自我扭曲,并曲解历史,虚构出一个救命恩人。可怜的陈水扁不仅可恶可恨,甚至是可鄙了。作为台独分子的陈水扁,注定是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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