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崔,喜欢我的文章,请您点赞,支持一下!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两个人能修成正果啊,本来是件很美好的事,可如今的社会,给感情上了太多刚需,两个人结婚,有房有车有存款是必须,更有的女方家庭,会在结婚前狮子大开口狠狠向男方家庭索取彩礼费,好像这样她们才算没白养这个女儿!不由得让人想到:这究竟是卖女儿,还是嫁女儿!间接地导致了我国许多男性,在结婚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压力,一方面要为婚后的生计考虑,可媳妇娶到手,还需要一大笔钱,这可愁坏了一大批待婚男青年。可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可谓是大大保障了男性在婚姻中的权益,具体是怎样的说法,我们接着往下看!
根据新婚姻法的出台啊,有女儿的家庭可就惨了,男孩就偷着乐吧!第一点说的就是关于彩礼的问题了,就是说只要是男方婚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钱,不论今后发生什么或者离婚了,男方都是有权利要回这笔钱的,看到这,男同胞们总算可以放心了吧!第二点对比第一点更加重要,那就是房产问题。这条主要说的是男方在结婚前所购置的房产,均属于男方的个人资产,即使离婚了女方都无权进行分割。看到这儿,肯定会有人要问了,那父母买的算不算双方的共同财产呢?别急,第三点就是关于婚前由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该怎么算。婚姻法上说,如果结婚的婚房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就算房产证上写了儿女的名字,那在离婚时,这份财产同样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通俗点说,就是只要是用父母的钱买的房,无论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房产的主人都是出资人,所以离婚后,这房子不但男方妻子无权分割,这房子也同样不属于男方。
第四点说的是夫妻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问题,这里要提到的是,除了购置房产的首付或是全款支付的房款,这些是固定资产外,家里的装修和家具电器之类的,都是不纳入固定财产当中的,所以在双方达成协议离婚时,这些都得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配,而协商不了的就只能移交法院再次进行财产分割。最后一点,也是大家最关心的一点,就是指婚后由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如果房产登记本上写的是儿女的名字,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呢?答案自然是不算!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上所说,婚后父母给儿女购置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不是写了子女的名字,统统都视为父母对于子女的一种馈赠行为。大家都知道,买房一事,大多都是男方家庭承担的,这就说明即使婚后,男方父母为儿子购置了一套婚房,并写上了儿子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啊,这个房子也不算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女方自然无权分割房产了,这也就是新婚姻法出台的对于夫妻双方的一个财产保护机制了。
看到这里啊,有女孩的家庭可谓是听者伤心,闻者流泪了。这样一来,自己的女儿在嫁做人妇之后不仅丝毫得不到保障不说,就连离婚房产、彩礼都得退还,这搁谁谁能受得了啊!其实女方想要房子,不过要的是一份安心与踏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归属感。可渐渐地很多老一辈儿的人,将女儿的婚姻当成了自己敛财的手段,各种欺压逼迫男方,天价彩礼的消息更是不在少数。要老崔说啊,彩礼该要还得要,但也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索取,不能张口上百万,更有甚者还有结婚当天临时加价的,知道的你是要彩礼,不知道的还以为现场卖女儿呢!
其实说到底,婚姻到最后还是两个人的生活,父母在婚前强行的施加的压力,对于子女今后的幸福没有一点助益不说,只怕是为钱冲昏头脑,丝毫都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女儿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吧。所以婚姻法的出台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这种现象,毕竟我们是和人结婚,不是和钱结婚,一个好的佳婿更是可遇而不可求,要知道能照顾你女儿一生的一定是男方的爱与责任,绝对不是冷冰冰的钞票!那你对于新婚姻法的出台还持有哪些意见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最后别忘了给老崔点赞关注加转发,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