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付定金后被告知车卖完了,索赔2倍定金被拒,4S店:合同没盖章!

辉常开心 2022-05-16 16:06:04

浙江金华,吴先生在4S店订了一辆51000元的新能源汽车,付了2000元定金,不料两天后他却接到4S店的电话,说老款车卖完了,需加价买新款,吴先生不愿意,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4S店不答应!

吴先生在一家4S店订了一辆荣威科来威新能源汽车,车价51000元,吴先生交了2000元定金,合同约定5月10日前可提车。吴先生看车时,发现店里有一辆现车,销售人员表示这台车五一节放假回来后随时可以来提。

两天后,他接到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老款车卖完了,只能买新款车,但新款车指导价59999元,比老款车贵了近1万元,考虑到新款车和老款车的续航里程仅相差几公里,所以他认为买新款不划算,因为4S店违约,他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但沟通了几次,4S都只愿返还给他2000元,理由是合同上公司没盖章,所以合同未生效。合同生效需要部门经理确认单子,财务盖章才生效。

对方的说辞是:因为五一假期,公司有个经理生病住院了,销售顾问按照老款车在给客户订车子,而老款车的库存刚好在同一天被订完了,因为没有找到部门经理来确认单子,合同也没有盖章。

对于此事,吴先生表示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那么,吴先生要求2倍返还定金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来说订金可以退,定金是不能退的,吴先生支付2000元定金买车,已经承担了属于自己的风险,如果是吴先生单方面毁约,那么他的2000元定金就不能退了。但现在是4S店的原因导致不能履约,且合同有关于定金双倍返还的明确约定,所以,吴先生索赔双倍定金的要求是合理的。

4S店认为合同没有盖章,故合同不生效的说法是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必须盖有公司公章才有效,4S店的工作人员代表公司,与消费者签署了购车合同,虽然没有盖章,但是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工作人员是获得了签署合同的授权,同时,消吴先生支付的定金,4S店也收取了,也没有退还,所以可以认定4S店和吴先生之间交易已经形成,即使没有盖章,也应视作有效。

老款车车源紧张,那么4S店应该提早做好车辆销控,并实时更新车辆销售情况,避免出现空销,此外,部门经理生病住院,应该指定专门的代理人承接部门经理的工作,由代理人来确认单子。

4S店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不能让消费者来买单,作为一家公司要有责任感,诚信经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问题,而不是以各种借口推诿逃避责任。

作为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区别,遇对方违约时,可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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