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上的一则新闻通报引发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发布通告的是山西孝义的官媒,从通报中,我们看到了一个让人不忍卒视的事件:就在清明假期的最后一天的凌晨,孝义警方接到报警,说是一处商业街有人在打架。
接警后,警方迅速出动,赶到事发地,这时打人者已经离开,现场只留下一个衣衫不整,满脸泪痕,瑟瑟发抖的15岁的女孩。
根据女孩的描述,因为和樊某,任某,冯某平有些矛盾,这一天被他们诱骗到一条偏僻的小巷,没想到这里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先后有十一人对受害者武某进行了殴打,有男孩子,也有女孩子,他们不仅殴打她,还撕扯他的衣服,把烟灰弹到她身上,甚至还有人在一旁拍下视频,想要留着影像资料以后炫耀一番。
一个未成年人,能与人有多大的矛盾?居然遭到如此残忍对待,实在让人痛心疾首!警方也是迅速出动,展开调查,当天就让涉事的11人全部到案,这个处理不可谓不及时,速度不可谓不快。
从通报的处理结果来看,主要的嫌疑人樊某,任某,冯某已经被刑事拘留,而李某等七人虽被处于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由于他们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所以不予执行。而另外一个田某,因为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泽林家长严加管教。
警方处理结果自然是依法依规做出来的,程序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这样的处理结果还是让广大网友们感到意难平。十几个人殴打一个未成年女孩,性质如此恶劣,只有三个年满16岁的行凶者被拘留,其他八人都免于执行,或者免于处罚,这样的处理能让那些施暴者有所警醒吗?
试想那些被免于处罚的打人者,他们心里会怎么想?这么严重的错误行为,都能逃脱制裁,那他们以后还会不会继续作恶?
未成年人当然需要保护,但是严惩那些欺凌他人的未成年人,是不是对其他同学最好的保护呢?即便是对欺凌同学的未成年人要从轻处理,也应该对他们的家长进行严惩,最好是加大罚款力度,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孩子会变成这样,家庭教育难道没有责任?
如果只是不痛不痒地批评教育,只是责令施暴学生家长严加管教,是不是可能会助长这些问题学生的嚣张气焰,为欺凌埋下新的隐患呢?
而且,对于施暴未成年人的严厉处罚,对他们何尝不也是一种保护呢?现在他们仗着未成年为所欲为,今后走向社会之后,还这样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迟早是要吃大亏的。学校教育不好的孩子,也许今后监狱能让他们长长记性!现在的孩子成熟的比以前早了,这14周岁的标准线是不是应该往前调一调了
意难平[流鼻涕]
还手就是互殴,不还手打了白打,无解。
申请国家赔偿。
其实法律应该更改,随着社会发展,主要是网络,年龄危害性已经大大提前,可以不判刑,但是判监护人刑责!估计这种危害会小一点!
一定要记录在他们的档案里,给他们上学,就业,结婚,生子狠狠记上一笔
祖国的花朵
社会啊!……
下次还能再打一遍。叔叔们爱护小孩。亲叔叔也不过如此啊。[呲牙笑]
[得瑟][得瑟]
[并不简单]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