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酒驾淄博高青交警快速查获

新黄河 2024-05-17 09:20:44

5月11日23时54分许,淄博高青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希望路上有一名驾驶人驾驶鲁C5****号白色小型汽车,疑似酒后驾车。接到举报后,高青大队立即组织城区勤务专班对该车进行查找。科技民警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该车行驶轨迹后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5月12日0时9分许,民警在新华盛东侧道路将该车拦截,并要求该车驾驶人下车接受酒精检测。

检测前,民警询问驾驶人于某某是否饮酒后驾车,于某某不假思索的回答:“我没喝,我没喝酒。”民警使用酒精检测排查棒对其进行检测,排查棒红灯闪烁发出警报。此时民警再次询问于某某是否喝了酒,喝了多少酒。于某某仍抱着侥幸心理坚称自己没有喝酒。随后民警对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测结果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面对吹测结果,于某某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14日,于某某的血样检测结果已出,显示为97.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高青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又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章守法驾驶,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每一位驾驶人的亲朋好友在与其开怀畅饮的同时,也要积极劝导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新黄河客户端王跃海 通讯员贾红菲)

编辑:朱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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