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2012年山西一桩荒唐的伦理悲剧

晓形楼主人 2022-08-03 09:42:39

2012年一个凌晨,暮色四合,万籁俱寂,山西太原某派出所却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案人称自己小区发生了命案,自己的邻居横尸出租屋。

警方赶到他所说的地点,发现案发现场凌乱不堪,被害人身上的伤痕如纵横的沟壑,让人不忍直视,经法医鉴定,伤处多由利器所致,死者是被人用利器砍死。

从她的时状来看,行凶者对她抱有极大的愤恨情绪,警方推测可能是仇杀或情杀。就在警方准备对她的人际关系展开走访调查时,发现报案人“张某”有些问题。

警方找到张某时,张某说自己根本不知道邻居小芳死了,也没有报过警,经核实报警电话也确实不是他的,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虽然经过调查张某没有作案时间,但他和这个案件并非毫无关联,侦查一番后,警方发现这里面还隐藏了一桩爱恨交缠的三角恋,三角恋的另一主角就是真正的报案人严某。

严某为什么要假装张某报案,他是不是杀害小芳的凶手呢?警方找到严某后,还没待审查,他便一骨碌交代了自己因爱生恨,持斧头杀人的犯罪事实,而假冒张某报警,是因为他认为张某也应该为这件事付出代价。

这让人不由得好奇,三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毕竟如果只是恋爱关系,即便分手也犯不着酿成血案。

这还得从2006年说起,那一年严某和女友小芳初相识,两个对爱情充满期待的年轻人义无反顾地走到一起,为彼此交付了所有,有过一段如胶似漆的时光。

也许是年纪尚小两人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意外孕育了一个女儿,后来两人同居到一起,在外人看来就是一对恩爱甜蜜的小夫妻,但实际上两人并未领证,他们的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

他们的孩子也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可在现实生活中,闲言碎语无法避免,为了孩子着想,他们也应该尽早领证。

而且若一直是非婚生子女,孩子以后上学入户口、建立学籍等,容易遇到麻烦和阻碍,不过严某和小芳似乎都没有这样长远的打算,是实实在在的“活在当下”,因此到了领证的年纪,两人也没去办理结婚证。

结婚证并不能保证婚姻关系一定稳定,但在法律上具有约束意识,因为没有领证小芳没有身份转换的意识,而几年老夫老妻的相处却已经淡化了当初的激情,柴米油盐的平淡日子让她开始感到倦怠乏味。

此时邻居张某的出现,就像一团烈火,燃烧了她心底的枯枝,让她的血液在新鲜和刺激感中奔腾,她背着严某和张某偷偷约会,甚至有了和严某分手的打算。

严某和她生活了6年,两人见过家长,还有一个孩子,虽然没有一纸证书,但他早就把她看做妻子,而在他有限的认知里,妻子是属于自己的私有物,所以但察觉出小芳有了外遇后,他便怒不可遏。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2012年3月的一天,他故意告诉小芳自己要去加班,晚上不会回家,然后躲在院子里暗中观察,半小时后,邻居张某就悄然而至,小芳将他迎进门,还把门反锁了,会发生什么可想而知。

严某把两人抓个正着,怒气冲冲地将两人痛骂了一通,还打了张某,张某理亏灰溜溜地走了。对于女友的背叛严某如鲠在喉,但是想到孩子,他又放不下这段感情,便提出两人带着孩子一起离开去别处打工。

他认为自己既往不咎已经是深情不已了,小芳应该心存感激。可小芳没有如她所愿,她不仅不愿意搬走,还要和他分手。“爱之深、恨之切”,严某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一时冲动心生杀念:既然得不到,干脆同归于尽吧。他决定将小芳杀害后自杀。

但小芳死后,他又不甘心张某置身事外,认为都是张某的介入才导致他们感情破裂,便想以冒充的方式让警方发现张某的恶劣行径,逮捕张某,给他一个教训。

严某因为感情纠纷残忍杀害女友,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于图财、JY、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可判处死刑。

我国对感情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十分慎重,不过严某和小芳只是同居关系,并非合法夫妻,小芳有权力选择分手,严某也无权干涉她的婚姻自由,她在交往期间与其他异性有亲密关系,最多只能在道德上予以谴责,法律上并无过错。

而严某冒充张某办案的行为也不是为了自首,虽然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但结合他的犯罪性质、动机、手段、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他也许不能获得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除非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虽然最后的结果没有公开,但相信他一定会获得应有的惩罚。只是可怜那个年幼的孩子,父母都没有远见,还酿成了悲剧,独留她在人世漂泊。

一段好的感情,应是彼此独立,又相互依赖的,就如《致橡树》中所说的:我必须是你身边的一株木棉,以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如果严某和小芳能够共同成长和进步,学会为子女计深远,理智地看待问题,即便感情到最后仍不圆满,也不会两败俱伤。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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