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冬日的寒流依旧依依不舍,他或者藏在山的那边,或者躲在云的里面,窥视着大地的一举一动,好像一旦抓住机会,就会忙不迭地袭回大地。是春天的季节,也是中小学生开学的第一天!
众所周知的齐玉苓案等众多案件,都是被他人冒名顶替入学,改变人生发展轨迹的受害者。高等教育是众多中国学子十多年寒窗苦读而修成的,被他人冒名顶替,这往往会改变被侵权人的整个人生轨迹。之前,此类事件会以侵害姓名权和受教育权而定性,因为这类事件属于严重损害他人职业选择、人生安排的案件,遂可判付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而今,《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冒名顶替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伴随着新学期的脚步,我们应该清楚。社会在发展,法律在进步,让我们共同守护公平正义,共同抵制冒名顶替等不法行为!
年龄小不应该是犯罪行为的掩护伞,希望法律越来越健全!盗窃别人人生的人,必须受到严惩,被盗窃人生的人,必须得到道歉、赔偿和真相。希望从今以后,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