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说好了价格,顾客签了协议,也交了定金后4S店突然变卦,要求顾客加价10万才能把车提走。而当顾客带着相关部门人员上门讨要说法时,4S店销售非但没有承认自己这样做不对,反而态度嚣张,回答时满脸不屑,张口闭口法律上见。仿佛已方做出的违规操作,根本不怕审查。仿佛顾客的权益,没有人能站出来为他保障。
试问现在的汽车销售都这么嚣张了吗?在大多数品牌都在想尽办法,不惜降价销售汽车的情况下,又是谁给这家4S店的勇气,违规加价销售呢?
要搞清楚以上问题,就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今年1月份左右,海口的王先生想要在当地一家雷克萨斯4S店,订购一台价值90多万的雷克萨斯汽车。但由于汽车是最新款且卖的比较火爆,当地没有库存,所以4S店无法立即将车卖给王先生。于是在一个非常想买,一个想卖却没车的情况下,双方就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王先生交5万块反悔购车就不退的押金,4S店将在5月左右给王先生搞来一辆新车。
但是协议签了王先生没能等来车,反而等来了4S店单方面退还押金。4S店单方面退还押金原因不是王先生反悔购车了,反悔购车押金是不会退的。而是因为4S店想要加价销售车辆,王先生没有同意。
4S店现在之所以要加价销售,应该是认为自己之前卖车的价格定低了,自己亏了,所以签了协议后变卦了。但是王先生不同意,他们就不卖了,这明显是违规操作。损害了王先生的权益,浪费了人家的时间。且双方买卖车辆不是口头的约定,双方是签了协议的,王先生是交了押金的。
那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就带着相关部门的人员上门讨要说法,问他们为什么能签了协议还敢反悔。对此4S店方面给出的理由是,这个协议不代表购车合同,上面没有公章,所以并不能作数。
也就是说这个协议是用来单方面约束顾客的,顾客反悔买车他们可以不退顾客押金,但是4S店反悔这个协议对他们毫无约束。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在协议中明显埋了一个坑。
更气人的还在后边!解释完这个协议,当顾客问再这加价10万出于什么理由时,4S店方面给出的理由是,10万是服务费,再问什么服务费时,对方却说具体服务内容还没定下来。最后4S店方面还嚣张的说,如果谈不妥可以法律上见。由此可见4S店方面就是要加价卖这个车,你不加价你就别想提车。
这样的操作和态度正常吗?相信是个人都认为不正常。首先他们对消费者和法律条例没有起码的尊重,其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其实雷克萨斯这样做并不是第一次了,2019年的时候也做过类似的事情,而当时雷克萨斯被罚了8000多万。但很显然,雷克萨斯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甚至从4S店方面的态度来看,他们甚至更加有恃无恐了,不然也不会说出法律上见这种话。
那么对于这种黑店,该怎么处理?我认为一定要狠狠杀一杀这种歪风邪气,不然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