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赣商网讯 8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网站发布7张罚单。罚单显示,原中国银保监会萍乡监管分局于2022年9月分别对江西银行萍乡分行、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合计90万元。
罚单显示,江西银行萍乡分行存在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违法违规行为;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存在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违法违规行为;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存在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原中国银保监会萍乡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分别对江西银行萍乡分行、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因彭政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杨洁琴(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对江西银行萍乡分行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金星(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芦溪支行)对江西银行萍乡芦溪支行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张子奇(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对江西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萍乡分中心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原中国银保监会萍乡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上述人员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尹谱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