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一块石头而引发的血案,有人认为凶手应该加以重刑,但也有人认为凶手是无辜的。就连警方找到凶手时,凶手竟然都不知道自己就是凶手。
时间来到2023年2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一辆轿车的车身被一块石头贯穿,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被害人因被石块砸到头部当场就没有了生命体征,当警方到达现场时,只有一片狼藉和被害人家属的痛哭声。
原本报警人带着妻子去医院看病,却没想到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故。
警方随后在小轿车附近找到了这块石头,这是一块煤矸石,是介于煤和石头之间的一种物质,质地较硬。上面清晰的可以看到带有人体组织的附着物,除此之外还有一块红色油漆和绿色织状物也附着在煤矸石上。
离奇的现场本就让警方十分棘手,而之后的情况更是让民警的调查工作雪上加霜。原来事故现场属于监控盲区,而小轿车上也没有行车记录仪,现场有用的线索更是少之又少。
根据报警人的叙述,小轿车当时在慢车道上行驶,当他看到石头的时候,石头就已经飞到他的眼前了,并不知道石头的具体来源,只隐约感觉石头是从对向车道的货车上飞出来的。但这番说法却让警方产生了更大的疑惑。
不仅如此,小轿车前挡风玻璃是右侧被砸碎,但是贯穿到后挡风玻璃的位置却稍微偏左,这从痕迹分析,石块应该是来自右侧非机动车道或者是同侧车道。
事发路段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公路,事故地点西方2公里左右的一个化工厂和向东的路口处都装有摄像头,而这之间的路段是一个4公里左右的监控盲区。当时小轿车是自西向东行驶,化工厂的监控刚好拍到了事故发生前的小轿车,而与事发路段相交的元平线公路,因当时封闭修路,并没有车辆经过。那么接下来只需要在路口监控处排查案发时间段的对向车辆,或许就能找到事故的肇事车辆。
经过车速模拟,民警们找到了4辆嫌疑车辆,其中有2辆货车装满了货物,1辆装有少量货物,最后一辆货车没有装载货物。
因此,警方开始着重调查前两辆装满货物的货车。很快,就找到了当时的第2辆货车。经过询问,司机却表示没有看到任何事故。当时这辆货车紧随第1辆货车,如果是前车发生异常,这辆货车司机应该能够有所察觉。货车上当时装载的货物正是煤块,上方的绿苫布与车厢的距离过大,是很有可能掉落煤块的,煤矸石上的红色油漆和绿色织状物刚好也与之相符。而且该货车上恰好也没有行车记录仪,如果不能证实其它车辆有嫌疑,那么这辆货车就有着很大的嫌疑。
就在民警们一筹莫展之时,另一个调查小组找到了第3辆嫌疑货车,而这辆货车上所装的行车记录仪刚好拍到了一部分画面。该货车行驶到案发地点附近时,对向车道上正好有一辆黑色轿车。后经逐帧分析,视频中的小轿车就是事故车辆,但在此时确是完好无损的,因此也排除了前两辆货车的肇事嫌疑。
对比现场事故照片时,民警发现事故车辆后方有一个广告牌,而在行车记录视频中也看到了这个广告牌,从距离上判断,小轿车可能在行车记录仪拍下的一至两秒内便发生了事故。而此时从另一个记录仪视角发现,第四辆嫌疑车辆当时在内侧车道超车,正好挡住了当时的事故画面,但是从后方视角中却发现了不寻常的一幕。
而此时事故小轿车也正好经过,这股烟尘很有可能就是煤矸石落地后造成,如果不是巧合,那么这第4辆货车就有重大嫌疑。
从烟尘的方位上来看,煤矸石应该是从货车的左后方掉落。于是,警方立即调取监控视频,果然在货车左后侧的轮胎上发现了这块被夹带的煤矸石。
第二天,警方找到了涉案车辆,在货车左后侧轮胎中间果然发现了煤矸石刮蹭的黑色印迹,后方货车护杠上明显有一块磕痕,护杠附近有一条绿色的尼龙绳也被割断。所有痕迹都符合事故现场的状况,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于是警方再次对事故现场进行推演。
当时,夹带煤矸石的第四辆货车由于超车的时候速度过快,较大的离心力使煤矸石飞出,因为煤矸石不规则的形状,导致煤矸石朝着对向车道飞去,报警人当时发现石头朝自己飞来,出于本能急忙打方向躲避,却不料石块还是砸穿了小轿车,致使报警人妻子死亡。
经后续监控视频调查,货车刚从煤场出发时,轮胎中并没有夹带煤矸石,当货车行驶到煤场出口时,煤矸石已然夹带在轮胎上了。
显然,司机对整个事故的发生都是不知情的,直到警方找到他,他自己也是一脸懵逼,自己竟然在一夜之间成为了杀人凶手。其实若他能够按照规定检查车辆,或许此事件就不会发生,如此一来害了他人也苦了自己。
最终,肇事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