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江苏一老人火化前睁开眼睛,医院却说不清生死!

假装有智慧 2023-08-10 23:11:09

“这…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死亡了。”

张贤保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一生勤劳朴实,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也有一大家子的亲人。他64岁那年,老伴去世了,从此他的身体就开始走下坡路。

2002年12月11日晚上,他突然感觉胸闷气短,儿媳杨兴花赶紧给他按摩顺气,他才缓过来。接下来的几天,他时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儿女们担心他有什么大病,就把他送到县医院检查。

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张贤保患了肺气肿,需要做一个小手术。12月16日早上,张贤保接受了手术,出来后看起来还不错。但是当护士要给他挂点滴时,他却拒绝了:

“我不挂!挂这玩意会让我难受!”

护士和儿媳杨兴花都劝说他,说不挂点滴会有感染的风险。张贤保无奈地答应了,但是挂了没多久,他就开始呼喊起来,说胸口疼得厉害。

护士怀疑是不是药物过敏,就给张贤保做了皮试。结果发现他对青霉素类的药物过敏,就赶紧换了另一种药物。杨兴花守在旁边,没想到换了药物后,张贤保的情况更加恶化了。他的血压骤降到28,杨兴花惊慌失措地找来医生。医生紧急抢救了一番后,才让张贤保脱离危险。

杨兴花以为公公终于安全了,没想到这才是悲剧的开始。

火化前的奇异现象

下午1点半左右,张贤保正在打的点滴快要用完了。杨兴花叫来护士为公公换药水。可是新药水刚挂上去不久,张贤保又出现了危急状况。医生再次赶来抢救,却无济于事。张贤保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医院宣布张贤保死亡。

张家人悲痛欲绝,哭着将老人拉回家里。按照乡俗风俗,在设灵堂后就将老人送去火化场火化。

火化场的工作人员梁某见多识广,对于死亡已经麻木了。他只是按照规定提醒张家人,在将老人推进焚化炉前可以看最后一眼。

张贤保的女儿掀开白布准备告别父亲时,突然惊呼起来:

“爸爸的眼睛睁开了!”

梁某和其他人都围过来看,发现张贤保真的睁着眼睛,眼角还有泪水。张家人摸了摸他的身体,觉得还有温度,但是梁某一摸,却感觉是冰冷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张家人高兴地说老人复活了,想找医生来确认,他也不好说什么。

医院的模棱两可

张家人将灵车开回医院,要求医院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医院派出一个医生来为张贤保检查。检查完后,医生却说:

“这…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死亡了。”

张家人听了气愤不已,怎么一个医生都不能确定老人的生死?他们质疑医生的专业水平,当场大吵起来。

这引起了周围人的围观,大家都对张贤保的情况感到好奇。有人说老人已经死了,有人说老人还活着,七嘴八舌,场面一片混乱。

就在这时,副院长赶到了现场。他是之前为张贤保做过检查的医生。他试图安抚张家人,说如果老人还有一线生机,医院会尽力救治。

杨兴花劝丈夫张洪先冷静一下,按照医院的要求,再仔细检查一下老人的情况。

但是张洪先怎么能冷静?他觉得父亲的死跟医院有关系,而且现在医院都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判断。他气愤地将父亲抬进医院大厅,放下狠话:

“今儿你们不给我个明确的结果,我就天天守在这,不走了!”

法律程序的启动

张贤保的亲属对医院失去了信任,他们要求医院提供老人的诊疗资料和药单,但是医院拒绝了。面对记者的采访,医院表示张贤保的死因是自身疾病造成的,与医院无关。而且当时负责治疗的医生也联系不上了。

这样的回答让张家人更加气愤,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们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或者隐瞒事实,导致老人不幸身亡。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并且有以下情形之一,则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经过协调和调查,最终证实张贤保在火化前睁眼只是一种假死现象,并没有真正复活。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失误和隐瞒。因此,医院被判赔偿张家人十几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追究。

(声明:内容源自新闻报道,当事人是化名,图片均为网图,配合叙事,不是传播任何负能量,只为记录真实案件,警示后人,烦请审核老师准许通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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