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建: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1100万是诈捐?教育慈善咋办?

文以载道 2023-03-12 21:17:28

民盟江西省委会文化委员、民盟直属中介组织支部副主委赵子建反映,据媒体报道,因未能履行1100万捐赠承诺,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被母校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老赖”,此事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给本该崇高的公益慈善事业蒙上一层尘埃。校友感恩大额捐赠说明学校育人有方,校方获捐善款有助于学校建设发展。从“双赢”到“双输”的背后,凸显了当前高校及相关组织慈善捐赠行为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实际上,近年来,难以履约、“诺而不捐”甚至“诈捐”、“作秀”的情况时有发生。规范教育捐赠、对于激励更多人以负责的心态践行公益,促进教育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万所,高等学校数量超过3000所,中等职业学校7000多所。校友捐赠是西方大学收入来源之一,我国高校也逐渐流行,马云、王兴、李彦宏、马化腾、段永平、丁磊、雷军等很多大佬纷纷向母校捐款,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学校及校友数量巨大,越来越多学校“天价”捐赠的落实挑战也逐渐浮现。校友捐赠行为亟需规范人性,切实维护契约精神和法律的严肃性,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建设法治、文明的现代社会。建议如下:

一、捐赠是基于道德自愿的无偿行为,应依据《民法典》和《慈善法》开展慈善活动,严格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

二、针对“诺而不捐”现象,受捐学校应制定完善相应规章。如要对捐赠人的经营能力和资金状况等进行深度调查了解,衡量捐赠方能否履捐的基础及考虑捐赠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等。

三、在企业捐赠的情况下,要确认需要履行的企业内部决策手续和决策程序。

四、要签订法律公正的书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财产的限定使用范围、交付时间,不正确使用或不交付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五、捐赠行为是善意的体现,受捐方与捐赠人要建立起沟通和反馈的维护机制,对履约中的突发状况及时了解协商,在法理人情的范围内缓捐、免捐并公示,或向民政部门报告,依法解脱捐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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