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离婚,分得价值1370万财产,丈夫收回800万债务后拒绝复婚

娱有理 2024-12-04 19:32:31

又是一起假离婚,最后竟然成了真离婚的狗血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湖南株洲,王女士在与丈夫廖某“假离婚”后,分得了价值137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廖某则只保留了130万元现金。然而,廖某在离婚后成功收回了一笔800万元的债务,并拒绝与王女士复婚,导致王女士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割这笔债务。

据悉,廖某和王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一子。王女士居家带娃,廖某则做生意养家,小日子还过得不错,仅仅房子就买了9套。

然而,日子久了,感情就平淡了。在外应酬的廖某终于在婚姻期间出轨,并与第三者育有一女。然后有了结婚共同长期生活的念头。

为了骗王女士离婚,廖某谎称公司遇到了大麻烦,欠债累累,需要假离婚以保住家财。廖某提出,他们可以先假离婚,等风波过后,再复婚。当时,廖某名下总资产约1500万元,包括价值1370万元的房产和汽车等,以及约130万元的现金。

在廖某的劝说忽悠下,王女士最终同意了这一提议。两人迅速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方式进行了财产分割:1370万的房产和汽车等过户给王女士,廖某则拿着130万现金继续办公司,应付债主。

然而,离婚后不久,廖某就成功收回了800万元的债务(很可能本来就是廖某为转移资产而自己下的套)。这笔钱是他在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而离婚协议中并未对这笔债务做出明确的安排。拿到这笔巨款后,廖某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变,不仅拒绝与王女士复婚,还开始公然与第三者同居生活。

王女士发现丈夫的背叛后,失望透顶,不再执着于和廖某复婚。但她认为,不管是不是廖某刻意为之,但既然这800万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她也有权分得一部分。于是,王女士将廖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这800万进行重新分割。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假离婚的法律效力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协议一经签署并办理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即终止。因此,尽管廖某和王女士的离婚动机可能是为了“假离婚”,但法律并不认可这一说法。一旦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婚姻关系即告结束。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法院认为,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一分割原则一般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制进行。在本案中,廖某在离婚时主动将大部分财产分给了王女士,尽管他在婚姻期间有过错,但双方在协议中自愿达成了财产分割的内容,因此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已经生效。

而对于廖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800万元债务,法院认为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当时离婚协议并未明确提及这笔债务,但债务的产生和收回时间均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后判决,廖某需将800万元的40%,即320万元支付给王女士。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有人认为王女士在婚姻中已经分得了较大的财产份额,现在再要求分割离婚后取得的债务收回款有些“得寸进尺”。但也有网友表示:“这800万本来就是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凭什么离婚后就归男方所有?”

这起案件不仅引发了关于财产分割的争议,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婚姻忠诚和道德底线的思考。廖某利用“假离婚”的方式欺骗王女士,不仅伤害了她的感情,也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而王女士虽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也付出了失去婚姻的巨大代价。

婚姻是神圣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护和珍惜。在面对婚姻危机时,应该坦诚相待、共同面对,而不是采取欺骗和隐瞒的手段。同时,法律也应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让他们在面对不公和侵害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不妨评论区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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