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通告六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苏北三匹马 2024-08-22 17:11:18
关于沭阳县建筑垃圾管理方面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告 为维护我县城市生态环境、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秩序,严厉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沭阳县城市管理局现将一批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1: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车轮带泥行驶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4日9时50分,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北京路巡查时,发现沭阳县某渣土运输公司一辆渣土车(苏NCUXXX)从南苑丽居工地驶出,车轮带泥行驶,导致路面污染。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八项,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车轮带泥行驶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4日14时55分,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迎宾大道与昆山路交汇处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徐某某驾驶一辆渣土车(赣FXXXXH)运输工程渣土,车轮带泥行驶,导致路面污染。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八项,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车轮带泥行驶案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24日9时30分,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苏州西路苏州路大桥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某某驾驶一辆渣土车(苏NHDXXX)运输工程渣土,车轮带泥行驶,导致路面污染。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八项,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车轮带泥行驶案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4日9时30分,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广州路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某驾驶一辆渣土车(苏NAXXXZ)运输工程渣土,车轮带泥行驶,导致路面污染。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八项,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25日10时25分,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某某驾驶车辆(晋MBNXXX)在沭阳县香挹路路边农田随意倾倒工程泥浆。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后实施现场检查勘验并取证。经核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投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工程泥浆共11立方米。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13日16时30分,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沭阳县重庆南路路边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后实施现场检查勘验并取证。经核查,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投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共0.5立方米。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沭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0 阅读:94

苏北三匹马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