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昌
2020年,杭州保姆梁某花将雇主家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一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月25日下午,记者从米粒母亲解女士处获悉,保姆女儿左某反诉她名誉侵权一案,将于3月26日上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女童米粒母亲解女士名誉侵权案,在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于此前的判决,解女士代理律师李彩娥认为,原告左某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其所述侵权行为不实,也无相应证据,且个别网友意见有局限性,不能形成整体社会评价,“公民有言论自由,网友自发评论和被告无关。”
对于即将到来的二审,解女士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自己本已在尝试放下一切,带着小女儿麦子好好生活,但对方却一次次把她拽回这个战场。“这一次,她们居然把我小女儿麦子生日宴的视频,当作新证据提交。”解女士表示:“我认为这不是普通的诉讼,而是对受害者家庭的二次伤害。所以我不会退让。”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原告方,但对方接听电话后表示不知道记者在说什么,便挂断了电话。
2020年12月15日,杭州保姆梁某花将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其女儿左某家中,导致米粒意外坠亡。2022年5月9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梁某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刑事判决后,米粒家属又提起了民事诉讼,2023年11月15日,一审民事判决保姆赔偿女童家属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