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女子爱上了房东,一起生活长达6年时间。房东病重以后,医生给下了3次病危,女子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何生贵 2023-04-28 16:12:54

天津,一女子爱上了房东,一起生活长达6年时间。房东病重以后,医生给下了3次病危,女子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偷偷地扶着房东去办结婚证,结果悲剧了,只做了13天的夫妻,房东就离世了。房东儿子表示:这女的是图我家财产吧!李刚和媳妇结婚以后,共同孕育了个儿子,这一家过得也挺幸福的。可是,由于李刚忙着事业,而他媳妇耐不住寂寞红杏出墙了,抛下了儿子,跟别的男人跑了。

他们离婚以后,儿子归李刚来抚养,这几年打拼下来的财产,全部是李刚的,媳妇一分都不要。不过,有一个条件,媳妇无需承担抚养费用。离婚以后,李刚独自拉扯着儿子,又当爹又当妈的,努力地把生活过好。经过不懈的努力,李刚攒了一笔家产,供儿子上完了大学。渐渐地,李刚觉得自己岁数大了,他把家中的2套房子,全部出租了出去,并把公司的资产变卖,换取的钱款存到银行中吃利息,他也开始了悠闲的老年时光。出乎意料的是,李刚的老年生活中,迎来了人生中的第2个春天。这天,李刚打扫房子时,有一名单身的女士赵丹,也来看房子了,李刚一眼就看中了她迷人的外表。

之后,李刚对赵丹展开了激烈的追求,赵丹感情生活空虚多年,很快就陷入了爱河中,她们在李刚的房子中,一起生活了6年时光。可是,这一段感情如同昙花一现一般。这天,李刚身体有些不舒服,到医院中检查,确诊为重症肝癌,才过了几个月时间,李刚不幸离世了。家人为他举办了追悼仪式,办完后事后,赵丹要求继承李刚的财产。这不免令李刚的儿子有些吃惊,不知道阿姨是什么时候,与父亲办理了结婚证。对此,赵丹则一本正经地表示:这是你父亲生前同意的,结婚证自然是真的。当李刚儿子询问是何时办理的结婚证时?赵丹却说你父亲离世前的13天,李刚儿子惊呆了。

要知道在那个时候,李刚在医院中住院,医生下达了3次病危,还合并病毒性的肝炎,体内的乙肝病毒超出正常值2倍。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又是如何跟随她去办结婚证的呢?赵丹则表示:自己搀扶着他去的。在李刚儿子看来,这项操作实在是太不合常理了。父亲都病得很严重了,赵丹还为了一己私欲,硬搀着父亲去办理结婚手续。明眼人一看,也知道赵丹的动机不纯,她分明就是图父亲留下来的财产。对此,李刚的儿子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父亲和赵丹的婚姻合约,宣判结婚证无效。可是,赵丹费尽心机拿到手的结婚证,又怎会轻易放手呢?赵丹表示:她和李刚共同生活6年时间,只不过是因为一些事情,并没有及时拿结婚证。

直到李刚生重病后,为了弥补多年感情,李刚主动与赵丹领证结婚的。可是,这一切为何他的儿子不知情呢?赵丹还表示:她并非图李刚的遗产,如果想要遗产的话,就会让李刚立遗嘱签字了,不可能让自己陷入到如此被动境地。李刚儿子再也忍不住了,他反驳道:你这个女人真高明,我父亲在医院中住院的时候,意识都不清楚了。假如那个时候,你让他立遗嘱,恐怕也不作效吧。其实你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扯一张结婚证,方便分我家的财产。不然的话,我父亲怎么从来没有提过要与你结婚呢,你肯定使用不可告人的手段。1、赵丹如果胁迫李刚与自己结婚,那么这个结婚证是可以撤销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李刚在死亡前13天与赵丹办理了结婚证,这不得不让人怀疑结婚的真实性。结婚最大的原则就是自由,所谓自由,就是自由意志的表达。假如赵丹说,你不给我结婚,我就杀了你,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威胁,该婚姻就是可以起诉撤销的婚姻,虽然李刚已经死亡,但是家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婚姻一旦撤销就自始无效。2、李刚的儿子无法提供证据,法院最终驳回了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打民事官司打就是证据,这个证据的提供者就是原告,既然李刚的儿子认为赵丹胁迫了李刚结婚,就必须提供赵丹是如何胁迫的证据。而赵丹本人是存在否认威胁呢?她说赵刚之所谓结婚是基于两人的感情,李刚的儿子当庭反驳说有感情早结婚了,而不应该在重病之际结婚,父亲李刚当时已经头脑不清楚,该婚姻无效。请注意,法院不但要看你说的,最重要还会要求你拿出证据,即使说的天花乱坠,那也是一面之词,最终法院认为无法认定赵丹存在胁迫结婚的行为,驳回了起诉。3、赵丹作为法定继承人,最终应当分配赵刚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打婚姻是否有效的关系,其目的还是财产分配问题。根据规定,夫妻配偶是法定继承的第一个,具体到本案,因为赵刚没有写遗嘱,其死亡后所有财产应该由赵丹,赵刚的两个儿子平均分配,赵丹可以分得三分之一。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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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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