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下令,不再承认大陆人是“中华民国国民”,称双方互不隶属

梨花天涯pro 2023-05-27 17:09:13

近日,一封由台行政机构发给各部门的通知函,在岛内引起轩然大波。通知函内容主要有两点,第一,大陆人民“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非“中华民国国民”,所以不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等解释,从发函之日起停止适用或者不再引用。台当局之所以专门发函强调此事,与一起发生在28年,大陆旅客在台湾高雄游玩期间,因当地市政工作疏忽不幸身亡的案件有关。

事后,受害者家属向当地提出赔偿申请,高雄地方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援引台司法机构在1993年公布的司法解释,认定“大陆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允许其来台索赔。

由于该规定在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有明文记载,所以在今年2月中旬,高雄地方法院正式作出判决,高雄市政府败诉并按照相关法律,向受害者家属支付463万元新台币的赔偿金。

此案判决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起民进党以及“台独”分子的强烈不满,他们向台“陆委会”不断施压,要求后者全面检讨过去的函释文。于是在民进党当局的操作下,一封用“政治解释”取代“司法解释”的行政函,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台湾民众面前。

作为台行政机构的负责人,陈建仁在回应此事竟然宣称过去的函释已经“不合时宜”,丝毫不在意该行为甚至违反了他们自己所颁布的“宪法”。

民进党籍“民意代表”郑运鹏更是大言不惭,一方面极力狡辩此举不是为了搞“台独”,没有改变“宪法”的法理基础,一方面又大肆宣称“两岸互不隶属”,但无论如何狡辩,都掩饰不了他们想方设法“谋独”的事实。

民进党这种借各种议题掏空两岸历史连接,情感联系的行径,在过去七年已经屡见不鲜。而这一次,其终于将黑手伸向了他们觊觎已久,却始终有贼心没贼胆的“一中宪法”。

事实上,民进党之所以一直没敢搞“法理台独”,不仅是因为外部有大陆的军事威慑兜底,在内部还面临着自身“宪法”的约束。根据“一中宪法”规定,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独”是彻彻底底的“违宪”行为。

由于“修宪”门槛极高,再加上近些年民进党当局在岛内倒行逆施搞得民怨沸腾,尤其是其修改兵役制度惹怒了“天然独”群体,迫使民进党当局不得不用这种迂回方式来绕过“一中宪法”。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几个月岛内24领导人选举就要打响了,民进党主席兼候选人赖清德为了能赢,这段时间频繁抛出两岸主张,比如“接受九二共识等于放弃主权”,台湾已是“主权独立国家”,不必再宣布“台独”等。

尽管赖清德不断将“和平”二字挂在嘴边,但他本人和民进党当局的所作所为,分明是在向外界传递一个信号,他们就是要将“台独”工作进行到底,这是我们必须认清的地方。

对此,国民党要员罗智强直言,如果赖清德不承认“九二共识”应该立刻做三件事,第一修改“一中宪法”,第二废除《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撤裁“陆委会”,因为这些恰恰是“九二共识”最直接的证明。

当然了,民进党之所以没那么做,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他们很清楚一旦越过红线,大陆将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反制,一旦解放军登陆,等待他们的将是被清算和审判的命运。

因此,民进党现在搞的是“渐进式台独”,通过各种手段“去中国化”,将“一中原则”和“九二共识”的内涵给掏空,试图通过两岸分治的局面,达到事实上“独立”的目的,但其阴谋我们岂能不知,祖国统一必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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