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起,多地电动车有新规,这次三轮车、新能源车也在内

电动车小行家 2024-03-27 20:49:23

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时间转眼即逝,马上2024年3月将结束,关注小行家的都知道,我每个月都会提前分享下个月各地的电动车新规,对于即将步入的4月,又有哪些新规消息,今天就来一次性告诉您,这次三轮车、新能源车也在内,车主注意了。

1、 深圳4月1日起迎来超充标准

首先我们来聊一个事关新能源汽车的新规,由深圳多部门联合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超充指的是设备单枪额定功率不低于480kW,而超充可以大幅提升充电效率,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升超充设备的高质量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车主受益。

2、 石家庄从4月1日起开启电动车执法管理新模式

接下来我们来聊聊电动车的新规,近期,石家庄交警表示,从2024年4月1日起,关于电动车的执法将会有新变化,作为车主注意。

新变化主要是处罚方式,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出现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车主可以通过“学法教育”,也就是通过观看警示视频,在线答题等方式,直接消除电动车违法记录。

但从2024年4月1日以后,车主再次出现交通违法的行为,交管部门就会依照《道交法》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通俗的理解,以前犯错会给予免罚的机会,但4月1日起,处罚是“动真格的了”,可能会罚款、扣车、扣分等,车主注意了。

3、 辽宁葫芦岛从4月1日起,停止非标电动车备案登记

在2月27日,葫芦岛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发布通告,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停止备案登记,此外,依据相关规定,没有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将会禁止上路,车主注意,尤其是还未完成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要抓紧时间了。

4、 江苏盐城从4月1日起为3类车主发放消费券

在3月22日的时候,盐城公安局和商务局发布公告,将会对于符合条件的3类车主,从2024年4月1日起,发放消费券,车主注意。

第1类:上牌的车主,办理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

第2类:考证的车主,考取D、E、F驾驶证;

第3类:淘汰非标车的车主,主动淘汰非标电动车;

消费券分别是50元、100元、200元,其中淘汰电动二轮车为200元,小行家提醒,这200元并不是电动车以旧换新的折旧费,而是格外的补贴,可以说非常划算。

5、安徽太湖从4月1日起,未登记上牌的二三轮电动车将处罚

在2023年12月,太湖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管理部门联合发布《致广大电动车销售者、消费者的一封信》,其中明确提到,禁止销售非标车,不再目录公告,没有3C认证的车型。

除此以外,还明确提到,2024年4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符合国家标准的二、三轮电动车,将开展处罚,先登记警告,后依法查扣车辆,车主注意,要抓紧上牌了。

6、 安徽利辛4月1日起集中查处违规上路的三、四轮车

对于部分电动车,尤其是三四轮车采取限行管理,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交通管理方式,可以起到提升道路安全,提升交通通行效率的目的,安徽利辛就明确,将会依法规范城区三轮车、无牌四轮车,采取限行管理。

从2024年4月1日就属于集中查处阶段,将会对于违反禁行规定的三四轮车依法查处,小行家也提醒,刚开始都是最严格的,车主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避免被处罚。

总结:

以上是小行家梳理的从2024年4月1日,多地的电动车、三轮车、新能源车的新消息,总结来说,事关充电、限行、备案、补贴、治理等方面,可以说是非常全面,车主了解事关自己的新规,积极参与和避免。对于以上规定,你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0 阅读:750
评论列表
  • 2024-03-28 11:35

    我们这里很多三轮车在主道路行驶

电动车小行家

简介:专注分享电动车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