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地3000亩!湖州市区2024供地计划出炉,附土地清单

湖州楼市 2024-04-01 09:35:57

最新消息:湖州市区2024年供地计划来了。

3月29日,《湖州市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正式发布,共计包括487宗地块,供应总量为14000亩。其中:

住宅用地3000亩(商品住房用地2451亩,保障性住房用地549亩),占总量的21.4%;商服用地500亩,占总量的3.6%;工矿仓储用地7200亩,占总量的51.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00亩,占总量的23.6%。

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与前一年计划完全一致,但2023年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788亩,今年相比下降了337亩。综合来看,今年长东板块、东部新城和南浔中心城区等地为住宅用地供应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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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域来看:市直1657亩,占比为11.8%;吴兴区4915亩,占比为35.1%;南浔区5405亩,占比为38.6%;南太湖新区安排2023亩,占比为14.5%。

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情况:

湖州市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文本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当前,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浙江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全面铺开,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努力成为美丽中国的集成之地浓缩之地经典之地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做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市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以及《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时结合我市《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五未”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为抓手,打好节约高效用地组合拳,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土地要素精准保障。

二、基本原则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精准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要素“蓄水池”作用,坚持“项目为王”,推动土地要素向“2+8”平台集聚,重点保障八大新兴产业链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用地,支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落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业用地保障,出让土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二)坚持节约集约。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突出存量导向。在具体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地块时,土地来源以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的地块优先,持续引导各地加大存量挖潜力度。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三)坚持保障民生。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优先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合理安排2024年住宅用地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四)坚持“净地”供应。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制度,凡列入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均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地块为主, 年内预计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净地”标准的地块一律不列入年度供应计划。

三、计划内容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湖州市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4000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工矿仓储用地7200亩,占总量的51.4%;

2.商服用地500亩,占总量的3.6%;

3.住宅用地3000亩,占总量的21.4%(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451亩,保障性住房用地549亩);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00亩,占总量的23.6%。(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湖州市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突出中心城区与重点功能区块协调发展,其中市直1657亩,占比为11.8%;吴兴区4915亩,占比为35.1%;南浔区5405亩,占比为38.6%;南太湖新区安排2023亩,占比为14.5%。

四、保障措施(一)严格执行供地计划。各地应按计划有序组织土地供应。如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调整服从程序”的原则,由各做地主体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二)加强事中沟通协调。市级各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各做地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做地主体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主动与发改、住建、自规、文物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实施。(三)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让社会大众能全面了解掌握住宅可供应情况。(四)加强计划动态跟踪管理。

吴兴区人民政府、南浔区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和市城市集团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将实施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的参考和依据。

五、计划监督本计划报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计划须在湖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湖州市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清单表

1. 市直:1657亩

2. 吴兴区:4915亩

3. 南浔区:5405亩

4.南太湖新区:202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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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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