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歪曲的”法“学,加速秦朝走向灭亡

难逢你知心 2023-04-11 19:16:24

春秋战国时代,也是百家争鸣的时代,伴随着儒家学派的兴盛。但是,秦国的帝王却偏偏喜欢上了“法”这一套,直到秦国统一了六国,统一了华夏,才将“法”这一套理论作为统治天下的理念。

其实,秦始皇于法家的代表性人物韩非感觉是所谓的“知己”关系。受法影响,秦国才能终结中国四分五裂的格局,建立起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并为后来的统一格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过,当秦二世登基的时候,他对法的领悟太少了,根本不知道如何随机应变,这也是为什么秦朝最终会被推翻的原因。

有的学者认为,秦之衰亡,与“法家之学”有关,是“法学”使秦之衰亡。但是,现实就是如此么?

法制之于治国意义非凡。类似地,“以法治国”也是韩非所倡导的法家学说的核心。秦国能够如此迅速的壮大,与法家的理念分不开关系。

但从秦始皇登基到二世,一切都以“法治”为中心,统治者对“法”的高度重视,对“儒之教化”的忽视,埋下了深重的隐患。皇位者以为自己权利无穷,最终使得内部纷争不断,最终秦国灭亡。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对于秦国而言,法的确是一柄利器,但同时利弊尚未可知。

不过,从客观上讲,秦国能够从一个弱势国家发展到统一整个天下的国家,这其中,绝对少不了“法家”的影响。只不过,在和平年代,在治理国家方面,法家的理念并未跟上时代潮流,反而被统治者们误读成了更为极端的东西,而统治者们却浑然不觉。

秦孝公为扭转秦国衰败之局,于是启用了“商鞅”,这就是后来被称为“商鞅变法”的原因。商鞅的改革纲领充分反映了法家学说。这一场改革,使得秦国有很多优越的体制制度,这也是后来秦国兴起的主要原因。

一直到秦始皇登基为止,韩非的《孤愤》和《五蠹》才真正与法家产生了交集。韩非在这两部著作中,重点谈到了当前世界上的国家统治问题:君权逐渐被群臣蚕食和消解。在此基础上,王羲之提出“法”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知道了韩非的想法后,他很想和这位智者见上一面。甚至有一次,秦国入侵韩国,他还亲自下旨,将这个有才华的人招进了秦。不过,这一次的会面,却不是一般的会面,而是两个人一起喝酒聊天。韩非是为了“存韩”而来,两人都是为了秦国而来,从本质上来说,两人都是对立的。

期初,赢政才开始接触到一些关于法家的东西,并有一些兴趣。随后,秦国又出现了几次大变故,而这些变故的根源,都与韩非的《孤愤》中所说的“治国”有关。此时秦国的政局,正像韩非说的那样,君权四分五裂,朝中的重臣把持着政权。韩非觉得,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一个官员的权力太大了,如果他放纵他们,那就是犯了大错。而嬴政亦是如此,所以他在政事上的做法,都受了韩非的影响。这时,秦国的法律观念,也就真正地进入到了国家治理的轨道之中。

因为两人的理念不合,最终嬴政和韩非都无法齐心协力的治国。而秦国宰相李斯,则是韩非的同门,两人都是荀子的弟子,不过李斯不放心韩非,所以几次三番的在嬴政面前陷害韩非。于是,嬴政便对韩非下了重罚,将韩非打入大牢,最终,因为李斯的阴谋,韩非被杀在了秦国。后来嬴政追悔莫及,但韩非虽然去世了,其理论受仍到了嬴政、李斯等人的高度评价,至今仍为秦国治理国家的实际工作所借鉴。

秦灭六国后,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国度就是在韩非的学说下确立的。韩非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乱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个新的看法:从周代的分封制度演变到了后期的纷争。如果一个人的权力太大了,那么君王就无法对他进行有效的控制,而这种由道义上的关系所建立起来的束缚也必然会被打破。所以韩非建议,君王必须要有足够的威严,才能让自己的子民不敢轻举妄动,才能保证自己的统治。不过,韩非并没有主张君王拥有绝对的力量,而是认为君王在施展力量的时候,必须要遵守“道”的法则。其实王权过分强化的缺陷,只看秦国最后的收场,便可见一斑。

在那个时代,通过亲属关系来建立政权,是一种很普遍的制度。韩非也发现了这个系统的缺陷。他相信,君王的亲属关系,很可能会动摇君王的权威。在强大的力量之下,那些以血脉为纽带的权力也是不堪一击。一个君王,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利,必须要对身边的人保持警惕。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最初的老师是儒门,后来在他的修炼中,慢慢地变成了一种叫做“法家”的东西。韩非在其《忠孝篇》中提出了“三纲”,他认为这是天下之常道。同时,他也对孔子的学说作了深刻的反思,指出孔子的学说与当时的社会状况不相适应。至于周代的封疆大吏,韩非子并不认同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他相信,这样的封疆大吏最终还是要面对一个混乱的时代。

李斯与韩非都是出自同一宗派,又都是荀子的弟子,受韩非之教,李斯亦觉得此时秦国不宜实行分封制。这也是为什么秦国会接受李斯的提议,给那些为他立下汗马功劳的人,增加他的爵位的原因。这样,秦国就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政体。很显然,这里面韩非的思维,起到了很大的影响。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放弃领地制度。到了秦始皇后期,齐人淳、于岳也曾建议实行分封制,以利于秦汉王朝的统一。他从商周两个朝代都延续了一百多年的角度出发,指出了商周制度的优势所在。李斯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给秦始皇上了一封信,说让私学在百姓中间流传,对秦始皇的统治不利。这也就导致了“焚书坑儒”这件历史上造人诟病事,被传得沸沸扬扬。

焚书坑儒这一举动,实质上是一种思想一统,但却是以抑制民族意识形态为代价的。应征的这一举动,众说纷纭。

到了后来,秦始皇死了,二世登基为王,秦国的律法一天比一天扭曲。官员犯了错误,受到严厉的惩罚,百姓甚至不敢在大街上谈论国家大事。民不聊生,秦国更是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颠簸不已。无论是秦二世,还是李斯,都对自己的国家治理进行了一番深思熟虑。

秦二世虽然信奉法家的最高权威,但他觉得自己是皇帝,皇帝的权利不容亵渎,所以他应该有享受的权利。这种认识源于韩非《五蠹》中对“尧”与“禹”的区别对待。韩非说的是因为贫富差距导致的矛盾,被秦二世歪曲为皇帝应该享受,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虽然秦二世误解了韩非的想法,但李斯并没有去纠正秦二世的想法。秦二世是当家的,他怕自己说错了话会激怒秦二世,到时候自己也会受到牵连。因此李斯,故意扭曲韩非的想法以迎合二世。

除此之外,李斯对于韩非的想法,也有些误会。韩非关于法治的观点之一,就是将“法”与“术”相统一。君王可以用手中的权术,来约束自己的部下,来治理自己的国家。这种制度既保证了君权的正统性,又避免了当权臣的势力膨胀。而李斯认为,这就是制衡监督君王的权利。李斯强调的是君主的权威,在这一点上,李斯的观点和秦二世有异曲同工之妙。

由于统治者的错误观念,使得最终的法律制度从“中央集权”完全扭曲为“中央专制”。本来是用来维持社会秩序的法律,如今却成为了最大的变数。那时的秦,刑罚严厉,手段残忍,民不聊生。因为统治者的极端观念,使得“法”在此成为刺入秦王朝的一把利刃。

虽然秦国的法家修炼成果看起来并不完善,但也不能因此就否认它。自秦国以来,虽然没有哪个王朝像秦一样,以法律为基础来治理国家,但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法律总是会起到一定的作用,直到现在,法律依然存在。

因此,“法学亡秦”并非无的放矢。然而,让秦国覆灭的,却并非韩非所倡导的“法”,而是那被秦二世扭曲了的法制与变态的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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